[发明专利]电弦乐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16930.8 | 申请日: | 2013-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4202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11 |
发明(设计)人: | 齐藤金洋;鹤桥启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10H3/18 | 分类号: | G10H3/18;G10G5/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王伟,安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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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弦乐器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2012年10月29日提交的日本专利申请No.2012-237815的优先权,该日本专利申请的内容在此通过引用的方式并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弦乐器。
背景技术
在现有技术中,存在着各种包括拾音装置(该拾音装置检测弦的振动)的电弦乐器,例如电吉他和电子小提琴。在这些电弦乐器中,有一种乐器具有细长的乐器主体和多个框架,该乐器主体中安装有预定数量的弦,所述框架的形状对应于诸如原声吉它的声学乐器的本体。所述框架设置在乐器主体的两侧(两侧面)(例如,参见日本未审专利申请特开No.2003-157080)。在这种电弦乐器中,通过使用螺丝或压配合将所述框架固定到乐器主体,来将所述框架以可拆卸方式附接到乐器主体。因此,通过将所述框架从乐器主体拆下,能够以紧凑的方式携带该电弦乐器或能够使该电弦乐器的存放空间更小。
然而,上述电弦乐器的操作是非常繁琐的。例如,由于所述框架与乐器主体分离,所以,在所述框架从乐器主体拆下之后,担心所述框架会放错位置或丢失。另外,在演奏该电弦乐器时,还担心所述框架可能从乐器主体意外脱落。此外,还需要执行所述框架相对于乐器主体的附接或拆卸。因此,存在如下问题:演奏之前的准备或演奏之后的包装是很繁琐的。
发明内容
考虑到上述这些情形已构思出本发明,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弦乐器,该电弦乐器能够在运输或存放时变得紧凑且容易操作。
根据本发明一个方面的电弦乐器包括:乐器主体,该乐器主体包括前表面,该前表面包括用于保持弦的结构;和一对框架,该一对框架连接到乐器本体。该一对框架中的至少一个框架是可移动框架,该可移动框架在围绕乐器本体的后表面侧的同时、以乐器主体的纵向方向作为旋转轴线朝着该一对框架中的另一个框架旋转。
根据该电弦乐器,该一对框架中的至少一个框架是朝着该一对框架的另一个框架旋转的可移动框架。因此,能够使该电弦乐器紧凑。因此,该电弦乐器能够容易地携带或者该电弦乐器的存放空间能够变得更小。
另外,根据该电弦乐器,所述可移动框架连接到乐器主体。因此,该框架不与乐器主体分离。因此,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能够防止该框架放错位置或丢失。另外,由于能够在演奏电弦乐器时防止该框架的意外脱离,所以能够容易地操作该电弦乐器。
根据该电弦乐器,所述可移动框架在围绕乐器本体的后表面侧的同时朝着该一对框架中的另一个框架旋转。因此,能够防止该可移动框架干涉在乐器主体的前表面侧张紧的弦。即,能够防止由于所述弦与可移动框架接触而引起的、弦的音高的意外变化或者对所述弦造成的损害。
此外,由于可移动框架在围绕乐器本体的后表面侧的同时朝着该一对框架中的另一个框架旋转,能够在电弦乐器被折叠的状态下执行弦的调音。
优选的是,根据本发明此方面的电弦乐器还包括:固定机构,该固定机构固定所述可移动框架,以防止可移动框架相对于乐器主体的旋转,并且,该固定机构在该一对框架分别布置在乐器主体的两个侧面侧的状态下固定所述可移动框架。
如果如上所述地固定所述可移动框架,则在演奏者演奏电弦乐器时,即使所述可移动框架抵靠演奏者身体的一部分(手臂或腿、胸部、腹部等),也通过该固定机构防止了所述可移动框架的旋转运动。因此,演奏者能够在稳定的状态下演奏电弦乐器。
在根据本发明此方面的电弦乐器中,优选的是,所述固定机构在该一对框架彼此叠置的状态下固定所述可移动框架。
根据上述电弦乐器,能够在电弦乐器被折叠的状态下容易地携带电弦乐器。
在根据本发明此方面的电弦乐器中,优选的是,所述可移动框架包括连接端部,该连接端部连接到乐器主体,并且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设置在乐器主体上的一对夹持部,该一对夹持部通过从乐器主体的纵向方向上夹持该连接端部来固定该连接端部。
在此构造中,仅通过使所述可移动框架旋转到该一对夹持部的放置位置,所述可移动框架的连接端部被该一对夹持部夹持,因此所述可移动框架能够容易地固定到乐器主体。另外,若要使所述可移动框架从被固定的状态旋转,仅需向所述可移动框架施加大于该一对夹持部的夹持力的力。因此,能够在短时间内进行演奏准备或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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