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碳玻纤维材料制作的风筝骨架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18454.3 | 申请日: | 2013-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209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2 |
发明(设计)人: | 朱家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家祥 |
主分类号: | A63H27/08 | 分类号: | A63H27/08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000 云***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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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碳玻 纤维 材料 制作 风筝 骨架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碳玻纤维材料(即碳素纤维或玻璃纤维材料)制作的风筝骨架。
背景技术
现有的风筝骨架基本都是彩用竹篾作为材料,在制作风筝时其工艺和所用工具复杂,先要竹子作挑选,而后破竹削篾,拖刮均匀,若要做大尺寸风筝时,还要处理竹茅所限的问题。其整道工序的完成除了要求备有若干刀削工具外,制作人必须具备一手削括等技巧才能完成备料的第一步任务。第一步进入扎制造形,竹篾条材大量需作干燥处理,而后根据要求采用烘烤方法造型固定,操作要求校高,稍不小心则不成功,难度较大。一般人不易掌握,难以实现产业化生产,不能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由于竹、木本身会吸收空气中之水份,故即便成型后仍难免会出现变形、霉变、断裂等情况。造成产品不易保存和使用。由于风筝整套结构为竹篾组成,在放飞者参加比赛或一般娱乐放飞时,极易折坏,运输携带也很困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克服一述缺陷,提供一种用碳玻纤维材料制作的风筝骨架。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采用不同直径的碳素纤维材料或玻璃纤维材料,根据所需风筝的形状和结构制作风筝骨架。
碳素纤维材料或玻璃纤维材料规格直径为0.5-8.0mm的不同规格。
本发明的碳素纤维材料和玻璃纤维材料与传统竹篾风筝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1、材料坚韧均匀,长度每根6米,可以制成超大型、微型骨架,无须作连接处理。
2、所需工具简单,无须操作者作多次加工,大大节约备料时间,更无加工后下脚料垃圾。
3、材料绝不会发生霉变、虫驻、断裂、变形情况,运输和使用中不会轻易折损。
4、使用该材料制作风筝,制作者无须具较高深功底,一般爱好者和学习者均可完成操作。不用电、火、水,工序简便。
5、新材料给制作风筝骨架的标准化提供了方便条件,解决了许多民间工艺品制作艺人只能独自完成,因而不易实现有效的传承和难以实现产业化的难题。
6、骨架形成后,规整、体轻、不会变形。与人工削篾相比,可提高工效12-15倍。产品合格率达98%以上,大大降降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用碳玻素纤维材料料制作的风筝骨架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风筝骨架结构另一状态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用碳玻纤维材料料制作的风筝骨架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的风筝骨架结构另一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采用不同直径的碳素纤维材料(或称为碳素纤维杆),碳素纤维材料规格为直径0.5-8.0mm的不同规格。根据所需风筝的形状和结构制作风筝骨架。如图1和2为用碳素纤维材料料制作的风筝骨架的一种形式。如图3和4为用碳素纤维材料料制作的风筝骨架的第二种形式。可根据设计需要制作出多种不同结构的用碳素纤维材料料制作的风筝骨架。
所述的碳素纤维材料为市售产品。
实施例2:采用不同直径的玻璃纤维材料(或称为玻璃纤维杆),其规格和制作方法与实施例1相同。玻璃纤维材料为市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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