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辣酱萝卜条的制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36843.9 | 申请日: | 2013-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49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刘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伟 |
主分类号: | A23L1/218 | 分类号: | A23L1/2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600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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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辣酱 萝卜 制作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食品加工领域,涉及一种辣酱萝卜条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辣酱萝卜条是一种湖南小吃,由鲜辣酱和白萝卜条制成,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辣酱萝卜条存在以下几大缺陷1.使用干燥法延长保质期长,但这种方式做出来的辣酱萝卜条由于水分太水,口感很差;2.使用化学药剂延迟保质期,这种方法制作的辣酱萝卜难以体现辣酱萝卜自身风味物质的味道,且由于水或油过多,影响了辣酱萝卜条的爽脆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可长期保存、不会丧失辣酱和萝卜原风味物质味道的辣酱萝卜条。
其制作步骤是,1.选取饱满、内部无空洞的新鲜白萝卜;2.将萝卜洗尽去皮,并切成条状,其厚度严格控制在5 - 10mm之间;3.使用晾晒或烘烤的办法,将萝卜条的水分比重减至60%-80%;4.选取原料只有辣酱和盐的且已可食用的鲜辣酱;5.将鲜辣酱和萝卜条按1比8-12的重量比均匀混合;6.使用不会释放化学物质的器皿盛装混合物;7.将器皿密封保存于1-8摄氏度环境下;8.每隔4个小时倒置或翻滚一次器皿;9.每隔12个小时打开盖子4-6分钟然后又密封起来;10.重复步骤8和步骤9,如果开盖时闻不到萝卜所具有的辛辣气味则说明制作成功。
进一步说明:步骤7提到的不会释放化学物质的器皿,包括玻璃、陶瓷、搪瓷等化
学性质稳定,不容易释放化学物质的器皿,这是为了保证本发明制作出的垃圾萝卜条不被污染。
进一步说明:步骤4选取原料只有辣椒和盐的辣酱,主要是为了保证制作出来的辣
酱萝卜条的主要风味物质味道不被覆盖,保证辣酱萝卜条的原始风味。
进一步说明:步骤2-3将萝卜条厚度控制在5-10mm,并将水分比重减至60%-80%的原因是,经过多次实验,发现这个状态的萝卜条被辣酱入味的速度较快,吸收充分,且制成后不易失去水分。
进一步说明:器皿的1-8摄氏度的保存环境,是长期研究实验得出的结果,如果温度过低,混合物中的水分可能被冻结,如果温度过高则发酵过快,不但导致成品的风味物质味道减少爽脆感也会下降,还有可能产生酒精影响味道。
进一步说明:步骤8的作用是让萝卜条充分均匀的吸收鲜辣酱的汁水,现有技术不具有这个步骤。
进一步说明:步骤9既可将萝卜具有的辛辣气味去除,也可以监测制作是否成功。
特别说明:萝卜的辛辣气味与辣椒的气味,味道不同,有经验的人员可以区别它们。
本发明的新颖性在于:传统食品使用科学的制作方法,步骤1-7经过实验验证得出最佳数据;步骤8-10则是已有技术所不具备的步骤,体现了创新性。
本发明的实用性在于:使用本发明制作的辣酱萝卜条,气味芬芳,口感爽脆,味道均匀,十分好吃,适应于商业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实例一。
1.选取饱满、无绿色皮、内部无空洞的新鲜白萝卜。
2.将萝卜去皮,并萝切成条状,其厚度严格控制在5 - 10mm之间。
3.使用晾晒的办法,将萝卜条的水分比重减至60%-80%。
4.选取原料只有辣酱和盐的且已可食用的鲜辣酱。
5.将鲜辣酱和萝卜条按1比8-12的重量比均匀混合。
6.使用不会释放化学物质的器皿盛装混合物。
7.将器皿密封保存于1-8摄氏度环境下。
8.每隔4个小时倒置或翻滚一次器皿。
9.每隔12个小时打开盖子4-6分钟然后又密封起来。
10.重复步骤7和步骤8,如果开盖时闻不到萝卜所具有的辛辣气味则说明制作成功。
11.将制作成功的辣酱萝卜条使用真空塑料袋包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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