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具有变化深度的外壳的行李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52964.2 | 申请日: | 2013-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9965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5 |
发明(设计)人: | 先·B·法雷利;里克·伊尔阿尔特;维维安·章;琼-克劳德·范德瓦勒;维姆·德福斯;理查德·迈尔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秀丽IP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C5/04 | 分类号: | A45C5/04;A45C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49 | 代理人: | 邵毓琴 |
地址: | 卢森堡大公*** | 国省代码: | 卢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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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括 具有 变化 深度 外壳 行李箱 | ||
1.一种行李箱,包括:
形成两个次表面的相对侧壁、形成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的相对侧壁、以及相对端壁,它们共同形成限定一封闭空间的物品;
形成在所述两个次表面和相对端壁中的分离线,所述物品沿着所述分离线分离;
分离线的第一部分在接近所述第一主表面的位置沿着所述两个次表面的第一部分延伸,所述分离线还沿着位于所述两个次表面之间的所述相对端壁的相应一个延伸;
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在远离所述第一主表面以及朝着所述第二主表面的方向上沿着所述两个次表面的第二部分延伸;
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和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沿着两个不同方向延伸;以及
与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可操作地关联的至少一个支撑元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围绕所述至少一个支撑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延伸以便相对于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朝着所述第一主表面定位所述至少一个支撑元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围绕所述至少一个支撑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延伸以便朝着所述第二主表面定位所述至少一个支撑元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
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延伸穿过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
至少两个支撑元件安装在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上;以及
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在所述至少两个支撑元件之间穿过。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李箱,其中:
所述至少两个支撑元件的每一个是底脚支撑元件,并且所述底脚支撑元件被安装在所述分离线的相对侧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沿着所述行李箱的高度延伸,并且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比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限定盖部更深的深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相对端壁的其中一个限定行李箱的顶表面,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限定行李箱的底表面。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沿着行李箱的大于80%的高度延伸。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相对端壁的其中一个限定行李箱的顶表面,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限定行李箱的底表面。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沿着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的所述分离线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二主表面。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沿着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的所述分离线大致平行于所述第一主表面。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沿着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的盖部没有任何部分比沿着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的盖部更深。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行李箱,其中,一过渡区限定于所述分离线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之间。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过渡区是离散突角或曲线。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延伸穿过所述两个次表面的第二部分以及穿过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分离线的第二部分相对于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成一个角度与所述两个次表面和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之间的公共边相交。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李箱,其中,所述支撑元件包括至少两个与所述相对端壁的另一个可操作地关联的旋转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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