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56079.1 | 申请日: | 2013-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358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青于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西安吉盛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108 | 代理人: | 潘宪曾 |
地址: | 710000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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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特效 视频 直播 显示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附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
背景技术
网络视频直播演唱、DJ、舞蹈等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表演模式,主播只要在电脑前表演、通过摄像头同步录像直播即可。
在直播中除了配备电脑,一般还需要购置红外摄像头,这种摄像头不仅具有夜视和美肤的效果,在白天有暖色光线时彩色衣服和染过的头发会自然变色,营造出一种梦幻的效果,但是在晚上如果要达到这种效果,还必须另外配合暖色台灯或彩色台灯。
电脑、红外摄像头、台灯的购置无疑都造成了直播成本的升高,另外现有的红外摄像头和台灯都必须另外占用地方进行摆放;如果能在电脑显示器上集成红外摄像头和台灯的功能,就能解决这些问题,但是现有的显示器并不具有红外摄像头和灯罩。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包括内置主电路的显示器壳体,还包括一红外摄像头和两个灯罩,红外摄像头和两个灯罩各自通过一伸缩杆固定在壳体顶面的中部、左部和右部上;红外摄像头的顶部设置有与其电连接的摄像头开关,左部的灯罩的顶部设置有与其电连接的左灯开关,右部的灯罩的顶部设置有与其电连接的右灯开关,摄像头开关、左灯开关和右灯开关均与壳体内的主电路电连接。
所述伸缩杆是金属材质伸缩杆。
所述灯罩内安装有白炽灯泡或彩色灯泡。
本发明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的优点是:在显示器壳体顶部设置有红外摄像头和灯罩,免去了额外购置的费用、省去了摆放所需的空间;红外摄像头和灯罩均通过伸缩杆固定在壳体上,伸缩杆可以随意愿拉伸、回缩,调节十分方便;红外摄像头和灯罩的顶部均设置有相应的开关,可方便控制工作或停止,简易快捷。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发明,下面将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于读者更容易理解,但不代表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仅限于此,任何依本发明所做的技术延伸或再创造,均受本发明的保护。
图1是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红外摄像头,3、灯罩,4、伸缩杆,5、摄像头开关,6、左灯开关,7、右灯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如图1所示的特效视频直播用显示器,包括内置主电路的显示器壳体1,壳体1顶面的中部上通过金属伸缩杆4固定有一红外摄像头2,该红外摄像头2的顶部设置有摄像头开关5,红外摄像头2、摄像头开关5、主电路依次电连接;打开摄像头开关5,红外摄像头2开始工作,通过伸缩杆4的拉伸、回缩进行位置微调,满足直播录像需要。
此外,壳体1顶面的左部、右部上分别通过一金属伸缩杆4固定有一灯罩3,灯罩3内安装有白炽灯泡或彩色灯泡;左部的灯罩3的顶部设置有与其电连接的左灯开关6,右部的灯罩3的顶部设置有与其电连接的右灯开关7,左灯开关6、右灯开关7均与壳体1内的主电路电连接;打开左灯开关6或右灯开关7,相应的灯罩3开始工作,通过伸缩杆4的拉伸、回缩调整照射方位,根据灯光条件配合摄像头软件对视频效果进行调试,满足直播特效需要。
以上例举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举例说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制,凡是与本发明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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