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64894.2 | 申请日: | 2013-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98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陆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陆超 |
主分类号: | A23B4/044 | 分类号: | A23B4/044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5112 | 代理人: | 罗玉荣 |
地址: | 541800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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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少 烟熏 制品 烟味 加工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肉类加工,具体是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很多,不同的加工方式形成的腊肉风味各异,烟熏腊制品是我国人民喜欢食用的一种食品,烟熏香肠、烟熏腊肉、烟熏板鸭早已闻名国内外。目前烟熏腊制品的制作通常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引燃木屑,关闭熏房门,使熏烟均匀散布,熏房内初温70℃,3—4小时后逐步降低到50—56℃,保持28小时左右为成品。这种加工方法制出的烟熏腊制品烟味浓,从而影响品质和食欲。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这种加工方法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烟味轻或无烟味,而且仍能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
实现本发明目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挂晾、烟熏、冻藏,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
1、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熏烤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
2、将温度控制在50-55℃,烟熏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
3、将烘干的腊制品及时放入0℃以下的冷库冰冻存放。
采用上述方法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食用时烟熏腊制品烟味轻或无烟味,仍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阐述。
实施例1:
一种可减少烟熏猪肉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熏烤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之后
2、将温度控制在50℃,烟熏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
3、将烘干的腊制品及时放入冰箱或冰柜或冷库冰冻,0℃以下存放一周至一年。
所得产品烟味轻,腊香味足,口感好。
实施例2:
按照实施例1的方法步骤进行,不同的是:步骤1:明火熏烤4小时;步骤2:温度控制在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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