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67094.6 | 申请日: | 2013-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990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金文武;吴荣姬;南香;权恩廷;朴慧贞;李守卿;洪秀暻;金相珉 | 申请(专利权)人: | 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K8/04;A61K8/06;A61K8/02;A61Q19/02;A61Q19/10;A61Q1/1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吕俊刚;金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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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皮肤 美白用 化妆 组合 | ||
1.一种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包含白茯苓、榆白皮及甘草混合提取物,作为有效成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白茯苓提取物在化妆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份中占0.001重量%~2重量%,榆白皮提取物在化妆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份中占0.001重量%~2重量%,甘草提取物在化妆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份中占0.001重量%~5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白茯苓、榆白皮及甘草混合提取物使用从以下的组中选择出的溶剂而进行提取:水、碳数为1~4个的无水或含水低级醇、丙酮、乙酸乙酯、醋酸异丁酯以及1,3-丁二醇。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化妆料组合物具有酪氨酸酶活性阻碍和/或者黑色素生合成阻碍效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肤美白用化妆料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化妆料组合物形成为从以下的组中选择的剂型:溶液、悬浮液、乳液、糊状物、凝胶、膏状物、护肤液、粉、香皂、含有表面活性剂的洗面奶、油、粉末状粉底、乳液状粉底、蜡型粉底及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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