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78343.1 | 申请日: | 2013-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573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05 |
发明(设计)人: | 唐研;谢卫东;王金伟;黄剑;李兴建;柳军生;任燚;张岩;孙立强;闫澎旺;郭炳川;霍知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天航港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L1/20 | 分类号: | F16L1/20;F16L57/00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鼎和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1 | 代理人: | 郑乘澄 |
地址: | 300450 天***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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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浅海 吹填区 海底 管线 保护装置 | ||
1.一种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竖桩、斜桩、横梁、纵梁以及盖板,
其中竖桩分布在吹填区内的海底管线的两侧,并且海底管线的单侧至少设有一排竖桩;
在吹填区内以刚形体为起点沿管线方向呈阶梯式布局,并且是逐级增高;
在最外侧竖桩上每隔一定距离设有一组斜桩;
在竖桩的上顶部垂直管线方向通过紧固件铺设有横梁;
在所述的横梁上表面沿海底管线方向通过紧固件铺设有纵梁;
在每个阶梯面的纵梁上表面通过紧固件铺设有盖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桩与海底管线的径向方向的竖直断面的夹角α为30°~50°;斜桩与海底管线轴线方向竖直断面的夹角β为40°~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紧固件采用耙钉、自攻螺丝或者绑扎构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相邻竖桩之间通过紧固件固定安装有桁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桩与相邻的横梁之间设有斜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浅海吹填区海底管线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竖桩、斜桩、横梁、纵梁以及盖板均采用木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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