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业务套餐转换方法、装置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85280.2 | 申请日: | 2013-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818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2 |
发明(设计)人: | 王守玉;王越;魏炜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24 | 分类号: | H04W4/24;H04W8/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刘芳 |
地址: | 518129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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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业务 套餐 转换 方法 装置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通信技术,尤其涉及业务套餐转换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一个运营商可以同时为用户提供多种业务,例如:通话、短消息、彩信、上网、微信、微博等。相关技术中,为了满足用户对多种业务的需求,运营商可以提供多种业务套餐(每个业务套餐中可以包括多种业务,每种业务设定了在预设的业务套餐时长内,固定的可使用的额度)供用户进行选择。例如:包月业务套餐的其中一种业务套餐可以包括300条短信、30分钟国内通话和100M上网。
另外,为了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运营商还推出了可定制的套餐(用户可以在订购业务前,对套餐中的业务进行定制),该可定制的业务套餐为:在业务套餐订购前,用户可以选择几个业务进行捆绑,系统根据规则计算出在预订周期内的使用捆绑业务的一个费用。例如:在一个月内,用户可以选择下载/播放3首音乐,下载/播放5个视频,下载/阅读6本电子书,将该3种业务打包后,给用户提供一个打包的套餐价格。
在现有技术中,在订购业务套餐之后,业务套餐中的业务及其额度就是固定不变的,无法实现根据用户对业务的实际使用的情况对业务套餐中的业务及其额度进行调整,导致业务套餐的灵活性比较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套餐转换方法、装置及系统。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套餐转换方法,包括:
接收终端发送的业务套餐变更请求,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包括需要进行余额转换的原业务的业务标识;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是所述终端在获取到与所述终端对应的固定业务套餐中各业务的余额后发送的;
根据所述原业务的业务标识,将所述原业务的余额按照预设的业务套餐变更规则转换成目标业务的临时使用额度;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规则包括所述固定业务套餐中各业务的业务标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以及余额转换规则。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所述固定业务套餐的余额查询请求,根据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规则,获取与所述原业务的余额所对应的目标业务的临时使用额度;
向所述终端发送原业务的余额,以及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和所述临时使用额度;
相应地,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接收所述终端发送的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之前还包括:向所述终端发送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规则;
相应地,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和第二种中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还包括:所述原业务所对应的需要进行转换的转换额度,所述转换额度不大于所述原业务的余额。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和第二种中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还包括:
在所述目标业务的临时使用额度使用完,或者进入到所述固定业务套餐的下一个结算周期,则自动取消所述目标业务的临时使用额度。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和第二种中任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
在同一个结算周期内,若接收到的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的次数超过门限值,则拒绝进行业务套餐变更。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套餐转换方法,包括:
向网络侧设备发送业务套餐变更请求,其中,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包括需要进行余额转换的原业务的业务标识;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是所述终端在获取到与所述终端对应的固定业务套餐中各业务的余额后发送的;
接收网络侧设备发送的转换后的目标业务及其使用额度,其中,所述使用额度是所述网络侧设备根据所述原业务的业务标识,将所述原业务的余额按照预设的业务套餐变更规则转换得到的额度;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规则包括所述固定业务套餐中各业务的业务标识、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以及余额转换规则。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向网络侧设备发送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之前还包括:
向所述网络侧设备发送所述固定业务套餐的余额查询请求;
接收所述网络侧设备发送所述固定业务套餐中原业务的余额,以及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和与所述原业务的余额所对应的目标业务的临时使用额度;
相应地,所述业务套餐变更请求中还包括:所述目标业务的业务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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