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对CDN内的媒体URI进行隐藏的方法、系统与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310585928.6 | 申请日: | 2013-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6110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9 |
发明(设计)人: | 黄小桑;沈昕;祝谷乔;罗传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63 | 分类号: | H04N21/63;H04N21/6437;H04N21/858;H04N21/845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赵倩男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播放地址 加密 媒体文件 播放列表文件 终端 播放媒体 列表请求 生成模块 返回 转发 播放 | ||
本公开涉及一种对CDN内的媒体URI进行隐藏的方法、系统与终端。该方法包括向播放地址生成模块请求待播放媒体的播放地址;接收加密的播放地址,并通过播放列表请求将加密的播放地址转发至CDN;接收CDN返回的播放列表文件,其中,播放列表文件中包含加密的所请求媒体各个分片的URI;向CDN请求媒体文件,对媒体文件的请求中包含加密的所请求媒体各个分片的URI;接收CDN返回的媒体文件。本公开可以隐藏采用HAS机制时的媒体URI。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三网融合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基于HAS(HTTP AdaptiveStreaming,HTTP自适应流媒体)机制对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内容分发网络)内的媒体URI(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统一资源标识)进行隐藏的方法、系统与用户终端。
背景技术
近些年,互联网视频迅猛发展,视频内容的流量已占到了整个互联网流量的一半。谈到互联网视频就不得不提到流媒体技术,正是流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目前互联网视频的迅猛发展。
传统的媒体内容分发技术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以RTSP(Real Time StreamingProtocol,实时流媒体协议)/RTP(Real Time Transfer Protocol,实时传输协议)为代表的面向连接的流媒体技术,另一类则是目前主流视频网站采用的无连接的HTTP渐进式下载。
所谓的渐进式下载,即终端播放器可以在整个媒体文件被下载完成之前即可开始媒体的播放,客户端及服务端如果均支持HTTP1.1,则终端还可从没下载完成的部分中任意选取一个时间点开始播放。
但是,传统的媒体内容分发技术与HTTP渐进式下载技术均存在一定的缺陷,这时HAS技术应运而生,它融合了传统RTSP/RTP流媒体技术以及基于HTTP渐进式下载技术的优点,具有高效、可扩展以及兼容性强的特点。
HAS技术结合了传统的流媒体技术和HTTP渐进式下载播放的特点,以HTTP的方式向用户传送媒体内容,该技术的采用可以大大提升用户的媒体播放体验,同时该技术降低了头端服务器的技术复杂度。基于HTTP的传送方式提升了媒体内容在网络设备中的穿透能力,该技术目前已成为流媒体视频行业发展的趋势。
HAS技术是一种混合的媒体分发方式,给用户的体验是流的方式,但是实际上与HTTP渐进式下载方式一样采用HTTP协议完成了内容的下载分发,但这些媒体内容都被切割成了一系列的媒体分块进行传输,这是HAS的一个关键技术。每个分块的时间长度相同,一般为2~10秒。
媒体分块存储在HTTP Web服务器中,客户端以线性的方式向Web服务器请求媒体分块,并以传统的HTTP方式进行媒体分块的下载,当媒体分块下载至客户端时,客户端按照顺序播放这一系列媒体分块。因为这些媒体分块按照约定的规则进行编码,各个媒体分块之间没有内容的重叠或不连续,对于用户来说,则看到了一个无缝平滑的播放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网络视讯服务使用CDN向大量的用户终端进行媒体文件的传送,在服务过程中CDN需要向用户终端隐藏媒体文件的真实的URI,以防止出现盗链行为。
在HAS机制中,客户端是通过播放列表文件中包含的媒体文件地址访问相应媒体文件,但是,现有电信运营商的防盗链机制中只对播放列表文件的地址进行加密,无法对播放列表文件中包含的媒体文件地址进行加密。因此,在此机制下电信运营商现有的防盗链机制无法对CDN内的媒体文件的URI进行隐藏。
发明内容
本公开鉴于以上问题中的至少一个提出了新的技术方案。
本公开在其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HAS机制对CDN内的媒体URI进行隐藏的方法,其可以隐藏采用HAS机制时的媒体URI。
本公开在其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户终端,其可以隐藏采用HAS机制时的媒体URI。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8592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