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X射线成像系统、X射线发生器以及电子发射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87432.2 | 申请日: | 2013-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071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郑太远;金勇哲;金一焕;金度润;朴相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1N23/04 | 分类号: | G01N23/04;G03B42/02;A61B6/00;H05G1/30;H01J31/49;H01J29/4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波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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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射线 成像 系统 发生器 以及 电子 发射 装置 | ||
1.一种X射线成像系统,包括:
X射线发生器,包括二维布置并被独立地驱动的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和
X射线检测器,提供为与所述X射线发生器间隔开且使物体位于所述X射线发生器和所述X射线检测器之间,所述X射线检测器包括与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相对应的多个X射线检测单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物体被提供为接触所述X射线发生器和所述X射线检测器中的至少一个。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中的至少一个被驱动为使得X射线被照射到所述物体的特定区域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检测单元中的与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中的至少一个相对应的至少一个X射线检测单元被驱动。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中的至少一个被同时地或者顺序地驱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的面积等于或大于所述多个X射线检测单元的面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用于调节X射线的方向的准直器设置在所述X射线发生器与所述物体之间。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生单元包括发射电子的多个电子发射单元以及通过由所述多个电子发射单元发射的电子来发射X射线的多个X射线发射单元。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X射线发生器包括包含所述多个电子发射单元的电子发射装置以及包含所述多个X射线发射单元的X射线发射装置。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电子发射单元的每个包括:
阴极电极;
栅电极,提供为与所述阴极电极间隔开并包括第一栅极和第二栅极,所述第一栅极包括网孔部分和形成在所述网孔部分周围的延伸部分,所述第二栅极设置在所述第一栅极的所述延伸部分上并具有栅极孔,该栅极孔在其一侧开口接触所述网孔部分;
栅绝缘层,设置在所述阴极电极与所述栅电极之间并包括支撑所述网孔部分的多个第一支撑部分以及支撑所述延伸部分的第二支撑部分;以及
多个电子发射源,提供在由所述栅绝缘层暴露的所述阴极电极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栅极孔形成为朝向所述一侧开口变窄。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还包括:聚焦电极,提供为与所述栅电极间隔开。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第一栅极和第二栅极是等电位的。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网孔部分的网格间隔等于或者小于所述第一支撑部分的高度。
15.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第一支撑部分在所述阴极电极上形成为条形,所述多个电子发射源在所述第一支撑部分之间以及在所述第一支撑部分和第二支撑部分之间形成为条形。
16.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电子发射源的高度低于所述栅绝缘层的高度。
17.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射单元包括阳极电极,所述阳极电极通过由所述多个电子发射源发射的电子来产生X射线。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X射线成像系统,其中所述多个X射线发射单元还包括提供在所述阳极电极上并屏蔽所述X射线的行进的屏蔽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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