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菲并咔唑衍生物及其在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中的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310594859.5 | 申请日: | 2013-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499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7 |
发明(设计)人: | 李银奎;范洪涛;李艳蕊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09/80 | 分类号: | C07D209/80;C07D209/86;C07D409/04;C07D405/04;H01L51/54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衍生物 及其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中的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类新型有机材料,及其在有机电致发光显示技术领域中的应用。
背景技术
在有机电发光器件中一直使用的空穴注入和传输材料一般是一芳胺类衍生物(例如出光专利:公开号CN1152607C,公开日2004,6,2),其一般的结构特点是,作为注入材料,在一个分子中其一芳胺结构单元至少在一个以上,且二个N之间用一个苯环隔开,见式1;作为传输材料,在一个分子中其一芳胺结构单元一般是二个,且二个N之间用联苯隔开,在这类材料中,典型的例子是NPB,其结构见式2。
近年来,这类材料的研究有了一些新的进展,在分子中引入一个或多个噻吩基,或者引进一个或多个苯并噻吩基,见图3和图4(出光专利:公开号CN101506191A,公开日2009,8,12),结果是大大增加了材料的空穴注入能力;作为传输材料,当将材料中的一个一芳胺结构单元用咔唑或二苯并呋喃取代时,材料的传输能力都有较大幅度提高。见图5和图6(出光专利:公开号CN102334210A,申请日2012,1,25;公开号:WO2010/114017A1,公开日2010,10,7)。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类新型的菲并咔唑类衍生物,该类化合物可以用于有机电致发光显示领域。具体地,这类化合物在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中,用作空穴注入材料或用作空穴传输材料,也可在荧光器件中用作发光主体材料或发光材料。
特别地,我们发现,在本发明的材料中,菲并咔唑母体结构上如果只连接稠环芳烃,而不是连接三芳胺或稠杂环芳烃,例如咔唑基团,二苯并噻吩基团,二苯并呋喃基团等,这样的材料适合作为发光主体材料,使器件发光效率有较大提高,器件寿命较长。而在菲并咔唑母体结构上连接有三芳胺或稠杂环芳烃,例如咔唑基团,二苯并噻吩基团,二苯并呋喃基团等,这样的材料适合作为空穴传输材料。总之,本发明材料的使用,降低了器件的启亮 电压,提高了器件的发光效率,增加了器件的使用寿命。
为此,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菲并咔唑衍生物,具有如式(I)所示的结构:
其中:Ar1-Ar8独立选自H、C6~C30的取代或非取代的芳烃基团、C6~C30的取代或非取代的稠环芳烃基团、C6~C30的取代或非取代的稠杂环基团、五元、六元的杂环或取代杂环、三芳胺基基团、芳醚团基基团、C1~C12的取代或非取代的的脂肪族烷基基团中的一种;
Ar9选自C6~C30的取代或非取代的芳烃基团、C6~C30的取代或非取代的稠环芳烃基团、C1~C12的取代或非取代的的脂肪族烷基基团中的一种。
进一步的,所述Ar1、Ar4、Ar5、Ar6、Ar7、Ar8同时为H。
进一步的,所述Ar9选自苯基、甲基苯基、乙基苯基、甲氧基苯基、联苯基、萘基、蒽基、菲基、苝基、芘基。
进一步的,所述Ar2或Ar3选自苯基、萘基、蒽基、苯基蒽基、菲基、苝基、芘基、基、咔唑基、荧蒽基、三芳胺基、二苯胺基、N-苯基咔唑基、N-苯基萘胺基、二苯并噻吩基、二苯并呋喃基。
进一步的,Ar2或Ar3所选基团可被苯基、萘基、C1-6的烷基、咔唑基取代。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内容,下面具体叙述本发明涉及到的菲并咔唑 衍生物优选结构: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应用于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中的菲并咔唑衍生物。
本发明的菲并咔唑衍生物具有较高的空穴迁移能力,所述的菲并咔唑衍 生物在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中可用作空穴注入材料、空穴传输材料或主体材料。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基板,以及依次形成在所述基板上的阳极层、有机发光功能层和阴极层;
所述有机发光功能层包括空穴传输层、有机发光层以及电子传输层;
所述空穴传输层的空穴传输材料为所述的菲并咔唑衍生物。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基板,以及依次形成在所述基板上的阳极层、有机发光功能层和阴极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94859.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