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08564.9 | 申请日: | 2013-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02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26 |
发明(设计)人: | 刘茂军;邵国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
主分类号: | C12N7/00 | 分类号: | C12N7/00;C12R1/93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肖明芳 |
地址: | 210014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原体 肺炎 疫苗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属于兽用生物制品领域。
技术背景
猪肺炎支原体(Mycoplasma hyopneumoniae,Mhp)是引起猪支原体肺炎(Mycoplasmal pneumoniae of swine,Mps又称猪气喘病)的主要病原,也是猪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的一种重要的原发性病原。Mhp主要感染猪呼吸道,本身致病力不强,临床症状主要以咳嗽和气喘为主,病变特征主要是肺的尖叶、心叶、中间叶和隔叶前缘呈“肉样”或“虾肉样”实变。Mhp感染机体后主要与呼吸道内壁的纤毛黏附,引起纤毛细胞病变和凋亡,导致纤毛断裂和脱落,引起机体发病,并且会严重影响猪的生长发育和饲料转化率,或者破坏粘膜-纤毛屏障,容易继发其他致病菌的感染(特别是对青年猪),提高致死率,因而给养猪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猪支原体肺炎的主要防治措施是疫苗和药物,但有效的药物较缺乏,因此,进行该病的疫苗研制将为本病的预防和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该疫苗株对猪有一定的致病性,培养滴度高且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株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其分类命名为猪肺炎支原体(Mycoplasma hyopneumoniae),菌株号为NJ,已保藏于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地址:中国.武汉.武汉大学,邮编430072,保藏编号:CCTCC NO:M2012286,保藏日期:2012年7月16日。该菌株是发明人于2004年8月于南京某猪场自行采集筛选鉴定获得一株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
有益效果:本发明具有下列突出的优点:
1)新菌株免疫原性好:本发明的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为从国内分离培养选育的新菌株,具有良好的免疫原型,保证了疫苗的特异性和免疫效力。
2)新菌株生产疫苗简便:本发明的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为经过培育的地方分离菌株,具有高滴度的培养特性,保证了制苗用抗原的高滴度,减少了浓缩步骤;同时该菌株可用硫柳汞灭活,硫柳汞本身是一种防腐剂,用其来灭活兼顾了灭活和防腐,减少了用量,减少了对动物的不良反应;由于本发明的菌株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使的制备的灭活疫苗中免疫佐剂成分简单,制苗方法简便,简化了生产工艺,降低了生产污染的风险。
3)新菌株生产的疫苗安全高效:本发明的猪支原体肺炎疫苗株为经培育的地方分离株,具有培养滴度高、免疫原性好的特点,使用的佐剂为经过筛选获得的油佐剂具有良好的免疫保护性,水性佐剂具有具有良好的安全性,保证了疫苗的安全和高效。
总之,本发明的灭活疫苗生产简便、疫苗安全高效,能较好的满足目前猪场的迫切需要,易于大范围推广应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NJ株)制备流程图。
图2猪肺炎支原体NJ株与其他菌株16s rRNA基因相似度比较。
图3猪肺炎支原体NJ株与其他菌株16s rRNA基因进化树。
图4猪肺炎支原体NJ株与其他菌株P46基因相似度比较。
图5猪肺炎支原体NJ株与其他菌株P46基因进化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将进一步说明本发明,而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例1:猪肺炎支原体NJ株的选育
1菌株分离培养
将病肺组织进行研磨后,加入液体培养基(pH值7.4~7.6)中,置37℃培养3~10日后pH值降为6.6~7.0,轻度均一混浊。再接种固体培养基置37℃培养3~10日后,可见油煎蛋样菌落,在固体培养基上传代3次后,接种液体培养基,获得猪肺炎支原体。
2鉴定
将分离的猪肺炎支原体株置37℃培养3~10日后pH值降为6.6~7.0,轻度均一混浊,进行涂片,染色镜检见典型的猪肺炎支原体菌体。再接种固体培养基置37℃培养3~10日后,可见油煎蛋样菌落。符合猪肺炎支原体的培养特性。
根据Genbank报道的猪肺炎支原体16s rRNA和P46基因序列分别设计引物,PCR扩增后,测序,测定的序列与已公布的全基因组序列进行ClustalW比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未经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60856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