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11101.8 | 申请日: | 2013-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699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秦本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宁国市宁沪钢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5/02 | 分类号: | E04H5/02;E04B2/00;E04B1/82;E06B5/20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刘勇;杨静 |
地址: | 242300 安徽省宣城***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隔音 密闭 加工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隔音密闭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
背景技术
噪声是一种声波,具有声波的一切特点。噪声按起因不同分为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噪声和电磁性噪声。噪声的主要危害包括:影响工人身体健康,天长日久,则会引起耳鸣、耳痛、听觉障碍甚至耳聋。同时,噪声能使人烦恼、愤怒、紧张、精神疲倦、影响工作进度,降低劳动生产率。
为了减少噪声对人们的影响,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降低声源噪声、在传播途中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对接受者的防护。现有技术中,人们设计了很多隔声装置,但隔声效果都不是很理想。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具有良好的密封隔音效果。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由多面墙壁和顶部构成密封空间,且在墙壁上设有门;所述墙壁、顶部和门具体包括:金属网状层,位于靠近密封空间的内侧,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网孔,每个网孔的孔壁上设置有弹性吸声膜;吸声层,位于金属网状层外部;金属板层,位于吸声层外侧,且在靠近吸声层的一侧的表面凹凸不平。
优选地,金属网状层的网孔为圆形,其直径在可听声波波长范围内。
优选地,金属网状层的网孔为正方形,其边长在可听声波波长范围内。
优选地,金属网状层厚度为30至50毫米。
优选地,金属网状层表面设置多条导流沟,并与鼓风机出气口连通。
优选地,多条导流沟平行设置、垂直设置或交叉设置。
优选地,吸声层厚度为50至100毫米。
优选地,金属板层厚度为10至20毫米。
优选地,在门与墙壁接触部位设置有隔音密封条。
本发明中,墙壁和门都采用三层结构,内层采用金属制带有网孔的钢板制成,中间层采用吸音棉填充,外层采用密封钢板。内部金属网状层对噪声反射和吸收一半以上能量,其他生能量穿过吸声层后又衰减了四分之一左右,其余声能量又被金属板层反射回吸声层被吸收,因此,实现了良好地隔音效果,透过该隔声空间的声能量不超过百分之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墙体截面图。
附图标记:
1,金属网状层;2,吸声层;3,金属板层;11,网孔;12,弹性吸声膜;13,导流沟。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墙体截面图。
参照图1,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了一种隔音密闭加工仓,由多面墙壁和顶部构成密封空间,在墙壁上设有门;所述墙壁、顶部和门具体包括:金属网状层1,位于靠近密封空间的内侧,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网孔11,每个网孔11的孔壁上设置有弹性吸声膜12,利于增大吸声面积及吸声效率;吸声层2,位于金属网状层1外部;金属板层3,位于吸声层2外侧,且在靠近吸声层的一侧的表面凹凸不平,以将更多的声能量反射或折射回吸声层。
该隔音密闭加工仓种,内部金属网状层1对噪声反射和吸收一半以上能量,其他生能量穿过吸声层2后又衰减了四分之一左右,其余声能量又被金属板层3反射回吸声层2被吸收,因此,实现了良好地隔音效果,透过该隔声空间的声能量不超过百分之一。
金属网状层1的网孔11为圆形,其直径在可听声波波长范围内;或者金属网状层1的网孔11为正方形,其边长在可听声波波长范围内;金属网状层厚度为30至50毫米。
吸声层2为多孔吸声材料,如玻璃棉、岩棉、泡沫塑料、毛毡等,因为多孔材料具有大量的内外连通的微小孔隙和孔洞,当声波入射到多孔材料上,声波能顺着孔隙进入材料内部,引起空隙中空气分子的振动,由于空气的粘滞阻力、空气分子与孔隙壁的摩擦,使声能转化为摩擦热能而吸声。
在金属网状层表面设置多条导流沟13,并通过鼓风机进行吹风降温,以将声能转化的热能释放,保证吸声材料的吸声效率。多条导流沟13可以平行设置、垂直设置或交叉设置。导流沟13深度为金属网状层厚度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如果深了将会影响金属网状层对噪声的反射和吸收效果,如果浅了将达不到很好的散热效果。
吸声层2厚度为50至100毫米。金属板层3厚度为10至20毫米。
在门与墙壁接触部位设置有隔音密封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省宁国市宁沪钢球有限公司,未经安徽省宁国市宁沪钢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611101.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