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体的电加热容器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310632483.2 申请日: 2013-11-29
公开(公告)号: CN103610400A 公开(公告)日: 2014-03-05
发明(设计)人: 陈炜杰;朱国军;黄桂团;尹坤任;郭远久;唐燕;俞晓明 申请(专利权)人: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A47J36/42 分类号: A47J36/42;A47J27/21
代理公司: 北京友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3 代理人: 梁朝玉;尚志峰
地址: 528311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国省代码: 广东;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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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液体 加热 容器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容器本体,所述容器本体用于盛装液体,且所述容器本体为用于与地线相连接的导电体;和

水垢处理装置,所述水垢处理装置包括电源、可导电的水垢吸附体,所述电源的正极与所述容器本体相连接、负极与所述水垢吸附体相连接,且所述水垢吸附体部分或全部位于所述液体内;

其中,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液体的温度T比值V/T大于等于5×10-3L/℃且小于等于5L/℃。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液体的温度T比值V/T大于等于10-2L/℃且小于等于2×10-2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垢吸附体表面积S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的比值S/V大于等于0.2mm2/L且小于等于1.8×105mm2/L。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垢吸附体表面积S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的比值S/V大于等于(2/3)×102mm2/L且小于等于104mm2/L。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的电压V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的比值V/V大于等于0.2V/L且小于等于9×104V/L。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源的电压V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的比值V/V大于等于10/3V/L且小于等于36V/L。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所述电加热容器的加热功率P比值V/P大于等于10-4L/W且小于等于0.5L/W。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所述电加热容器的加热功率P比值V/P大于等于(1/22)×10-2L/W且小于等于(3/10)×10-2L/W。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液体的硬度d比值V/d大于等于5×10-5L/ppm且小于等于5L/ppm。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液体的电加热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本体的额定容积V与液体的硬度d比值V/d大于等于25×10-5L/ppm且小于等于25×10-3L/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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