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土壤固化剂在审
申请号: | 201310647011.4 | 申请日: | 2013-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9413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徐苹;张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浩泰水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7/40 | 分类号: | C09K17/40;C09K103/00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266500 山东省青岛市青***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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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土壤 固化剂 | ||
1.一种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含以下物质:改性水玻璃1~5份,磺化油3~6份,硫酸盐10~20份,硫酸20~30份,聚阳离子纤维素3~8份,水40~7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酸盐为硫酸钠,或者硫酸钙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硫酸的质量分数为30~32%。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改性水玻璃2~5份,磺化油4~6份,硫酸盐12~18份,硫酸22~28份,聚阳离子纤维素4~7份,水45~60份。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改性水玻璃2份,磺化油4份,硫酸盐13份,硫酸22份,聚阳离子纤维素4份,水44份。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有机土壤固化剂,其特征在于,按质量份计,包括以下物质:改性水玻璃3份,磺化油5份,硫酸盐15份,硫酸24份,聚阳离子纤维素5份,水5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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