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310661096.1 | 申请日: | 2013-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624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I·维尔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B23B45/16;B25D11/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韩长永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工具机 冲击 机构 装置 | ||
背景技术
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是已经公知的,该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包括冲击机构单元和固定单元。在这里,所述冲击机构单元具有一个用于引导冲击元件的引导元件和一个工具接收元件,在该工具接收元件中可插入插接工具。所述固定单元具有固定元件,所述固定元件用于将所述引导元件和所述工具接收元件形锁合和/或力锁合地连接。
发明内容
本发明从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出发,该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冲击机构单元,该冲击机构单元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引导至少一个冲击元件的引导元件和至少一个工具接收元件,在该工具接收元件中可插入至少一个插接工具,并且该手持式工具机冲击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单元,该固定单元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元件,所述固定元件用于将引导元件和工具接收元件形状锁合和/或力锁合地连接。
本发明提出,固定元件在安装状态下沿着圆周方向围绕所述引导元件和/或所述工具接收元件以至少大于引导元件和/或工具接收元件的总圆周延伸的20%延伸。也可设想的是,固定单元具有不同于一个固定元件的数量的固定元件,所述固定元件在安装状态下沿着圆周方向围绕引导元件和/或工具接收元件以至少大于引导元件和/或工具接收元件的总圆周延伸的20%延伸。由此,固定元件优选借助于形状锁合的连接将引导元件和工具接收元件连接。优选地,手持式工具机冲击机构装置布置在便携式工具机的工具机壳体中。
在这里,术语“冲击机构单元”尤其应定义为这样一个单元,该单元具有至少一个构件、尤其冲击元件,该构件设置用于产生和/或传递脉冲、尤其轴向的冲击脉冲到插接工具上。这样的用于产生和/或传递脉冲的构件尤其可以由冲击元件构成,该冲击元件例如构造为冲击销、构造为冲锤、构造为活塞,如尤其构造为罐活塞,和/或构造为另外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有意义的构件。冲击机构单元的冲击元件优选实施为冲击销或锤头,该锤头有利地构成与冲击机构单元的冲锤分开的冲击元件并且尤其在锤钻和/或凿锤的运行中直接与插接工具接触以传递脉冲。冲击机构单元优选具有至少一个另外的冲击元件,该另外的冲击元件构造为冲锤,该冲锤在引导元件的内部、尤其在构造为锤管和/或罐活塞的引导元件的内部运动,以便将冲击脉冲传递到构造为冲击销的冲击元件上。为了产生冲击脉冲,冲锤优选借助于压力、尤其借助于在构造为锤管的引导元件中引导的活塞产生的空气压力在引导元件的内部运动。
在这里,“工具接收元件”尤其应理解为工具保持件,该工具保持件设置用于在用于加工工件的驱动力的作用期间引导和/或保持插接工具。工具接收元件优选具有至少一个基本上圆柱形的构型、尤其至少基本上圆柱形的接收槽口,用于接收插接工具。在这里,插接工具可以构造为钻孔工具、构造为凿工具等等。但是,也可设想的是,插接工具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认为有意义的其他构型。
在这里,术语“固定单元”尤其应定义这样一个单元,该单元使两个彼此分开构造的或两个单独的元件和/或单元借助于形状锁合和/或力锁合连接相互连接或相互固定。优选地,固定单元至少设置用于使引导元件和工具接收元件沿着和/或逆着冲击机构单元的冲击方向相互固定。冲击机构单元的冲击方向优选至少基本上平行于引导元件和/或工具接收元件的纵轴线、尤其基本上平行于引导元件和/或工具接收元件的旋转对称轴线地延伸。在这里,“基本上平行”尤其应理解为一个方向相对于参考方向、尤其在平面中的的这样一个定向,其中,所述方向相对于参考方向具有尤其小于8°、优选小于5°并且特别优选小于2°的偏差。
固定元件在安装状态下优选至少部分地配合到引导元件中并且至少部分地配合到工具接收元件中。在这里,工具接收元件可以由引导元件包围或沿着圆周方向由引导元件包围,从而使得工具接收元件至少部分地布置在引导元件的内部。但是,也可设想的是,工具接收元件包围引导元件或沿着圆周方向包围引导元件。圆周方向特别优选地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冲击单元的冲击方向和/或垂直于引导元件的和/或工具接收元件的纵轴线延伸的平面中延伸。在这里,术语“基本上垂直”尤其应定义一个方向相对于参考方向的这样一个定向,其中,所述方向和所述参考方向(尤其在一个平面中观察)形成一个90°的角度并且该角度具有尤其小于8°、优选小于5°并且特别优选小于2°的最大偏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66109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