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的解锁系统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68709.4 | 申请日: | 2013-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151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3 |
发明(设计)人: | 王欣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群迈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唐芳芳;陈海云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解锁 系统 方法 | ||
1.一种电子装置的解锁方法,应用于电子装置上,该电子装置包括一指纹识别装置与多个应用,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创建步骤:预先在电子装置的存储装置中建立可以解锁电子装置的一组或多组用户指纹,并设置各用户指纹对应于各个应用的帐号密码信息;
获取步骤:当电子装置需要解锁时,从指纹识别装置中获取当前输入的指纹数据;
确定步骤一:将该输入的指纹数据与存储装置中存储的指纹进行对比,确定与该输入的指纹数据匹配的指纹;
确定步骤二:当上述确定的匹配指纹是所建立的用户指纹时,利用所设置的各用户指纹对应于各个应用的帐号密码信息,确定该匹配的用户指纹所对应的帐号密码信息;
更新步骤:将各应用中预先存储的默认的自动登录帐号密码信息更新为上述所确定的帐号密码信息;及
解锁步骤:对电子装置执行解锁操作;
该方法还包括:
预先建立一组特定指纹;及
当所确定的匹配指纹是该建立的特定指纹时,清除存储装置中存储的各应用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并执行解锁步骤。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户指纹包括一组第一用户指纹、一组或多组第二用户指纹,所述的第一用户指纹与特定指纹为电子装置的持有者所设置的两组不同的指纹,所述的第二用户指纹为电子装置的持有者授权的可以解锁该电子装置的其他用户的指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应用均有利用输入帐号密码信息以登录该各应用的登录界面,所述的多个应用在存储装置中均有各自预设的存储位置,用于存储各应用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以及默认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确定步骤一还包括:
当在存储装置中存储的指纹中无法找到与该输入的指纹数据匹配的指纹,显示指纹输入错误的提示,清除该输入的指纹并提示用户重新输入正确的指纹,并返回获取步骤。
5.一种电子装置的解锁系统,运行于电子装置上,该电子装置包括一指纹识别装置与多个应用,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
创建模块,用于预先在电子装置的存储装置中建立可以解锁电子装置的一组或多组用户指纹,并设置各用户指纹对应于各个应用的帐号密码信息;
获取模块,用于当电子装置需要解锁时,从指纹识别装置中获取当前输入的指纹数据;
确定模块,用于将该输入的指纹数据与存储装置中存储的指纹进行对比,确定与该输入的指纹数据匹配的指纹;
所述的确定模块还用于当上述确定的匹配指纹是所建立的用户指纹时,利用所设置的各用户指纹对应于各个应用的帐号密码信息,确定该匹配的用户指纹所对应的帐号密码信息;
更新模块,用于将各应用中预先存储的默认的自动登录帐号密码信息更新为上述所确定的帐号密码信息;及
解锁模块,用于对电子装置执行解锁操作;
所述的创建模块还用于预先建立一组特定指纹;及
所述的更新模块还用于当所确定的匹配指纹是该建立的特定指纹时,清除存储装置中存储的各应用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户指纹包括一组第一用户指纹、一组或多组第二用户指纹,所述的第一用户指纹与特定指纹为电子装置的持有者所设置的两组不同的指纹,所述的第二用户指纹为电子装置的持有者授权的可以解锁该电子装置的其他用户的指纹。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各应用均有利用输入帐号密码信息以登录该各应用的登录界面,所述的多个应用在存储装置中均有各自预设的存储位置,用于存储各应用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以及默认的自动登录的帐号密码信息。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装置的解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确定模块还用于当在存储装置中存储的指纹中无法找到与该输入的指纹数据匹配的指纹,显示指纹输入错误的提示,清除该输入的指纹并提示用户重新输入正确的指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群迈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群迈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668709.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