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684826.X | 申请日: | 2013-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68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1-04 |
发明(设计)人: | 修文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H04W64/00 | 分类号: | H04W64/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科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16 | 代理人: | 沈祖锋,郝明琴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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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手机 视频 监控 设备 进行 定位 方法 | ||
1.一种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基于视频空间数据库,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已知嫌疑人的手机号码,通过手机基站获取所述嫌疑人所经过的多处位置及其对应时间;
根据所述多处位置及其对应时间,查找所述视频空间数据库,获取所述嫌疑人的相关影像数据;
辅助其他刑侦手法,确定所述嫌疑人的形象特征;
根据所述嫌疑人的形象特征,在所述视频空间数据库中搜索所述嫌疑人行动轨迹,用以实施监控或抓捕。
2.一种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基于视频空间数据库,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骤:
已知嫌疑人的形象,在所述视频空间数据库中通过视频搜索,查找所述嫌疑人的相关影像数据;
判断是否有所述嫌疑人的通话视频;
若有通话视频,则获取所述嫌疑人的通话时间与位置,并通过向移动公司调取所述通话时间、位置的手机通话记录,以确定所述嫌疑人的手机号码,用于监控或抓捕;
若无通话视频,则根据所述嫌疑人影像所在位置及时间,通过手机基站对所述嫌疑人进行定位,并对所述位置周边的手机号码进行排查,以确定所述嫌疑人的手机号码,用于监控或抓捕。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空间数据库由警用、公安系统联网的城市视频监控设备、由小区或街道分管的可与其地理位置一一对应的视频监控设备提供。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视频监控设备坐标化,确定每个视频监控设备的精确位置,建立存储视频监控设备位置信息的数据库,并以视频监控设备为原点,监视半径为坐标,构成定位坐标系,对视频自动搜索。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具有定位功能的手持式摄像机的定位与拍照功能相结合,为每段视频或照片添加位置信息,作为所述视频空间数据库的一部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搜索的优先级顺序依次为:城市视频监控设备、小区或街道分管的视频监控设备、具有定位功能的手持式摄像机,且在较高优先级处获得相关信息后,不再访问较低优先级的视频监控设备/摄像机。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利用手机与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查包括根据案情对所述手机号码进行排序,并逐一排查或择一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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