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核电厂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设计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685171.8 | 申请日: | 2013-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4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陈日罡;吕冬宝;赵晨;邹凯;王强;肖代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21D3/06 | 分类号: | G21D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11 | 代理人: | 田明;任晓航 |
地址: | 10084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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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核电厂 严重 事故 系统 设计 方法 | ||
1.一种核电厂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设计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根据严重事故工艺系统的分析,总结出严重事故发生时需要72小时供电监控的信号,明确系统规模;
(2)基于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设计基准,确定系统设计准则,包括:
a.该系统在严重事故发生时使用,需要满足严重事故环境鉴定要求;
b.事故发生后,向非能动系统供电的直流和UPS系统的蓄电池放电时间应达到72小时;
c.根据严重事故系统分为A、B两列,将严重事故仪控系统也设计成A、B两个系列;
d.系统设计时不采用冗余设置、不采用多样性、不采用故障安全概念;
e.系统需要考虑抗震设计;
f.该系统在严重事故中使用,不需要设计专用的定期试验装置;
(3)进行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系统软件、硬件、人机接口设计。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明确的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规模,主要为下列系统提供监视和手动控制功能:
·非能动安全壳热量导出系统,
·堆腔注水冷却系统,
·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
·二次侧非能动余热排出系统。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电厂严重事故仪控系统的设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的设计准则中,将所有需要72小时供电的监控功能集中到每列1台或多台处理机柜中实现;人机接口设备主要采用位于后备盘上的常规按钮,指示灯,由机柜直接提供信号电源,不需额外供电;测量信号电源和电磁阀控制电源与其他负荷分离,尽可能来自机柜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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