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系统与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691550.8 | 申请日: | 2013-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993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杨洋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东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14 | 分类号: | G06F3/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优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9 | 代理人: | 韦鳌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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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区域 下滑 显示 通知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手机屏幕显示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系统与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屏幕也越来越大,从而增加了用户的可视区域变大,并可将更多的内容展示给用户浏览。然而,目前智能手机的通知栏都需要从屏幕的最顶端向下滑动才能显示,但由于用户的手大小已经固定,所以在需要单手操作的环境,不可避免有些屏幕区域难以触碰到,从而导致操作不方便。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在的手机屏幕大而不能单手操作以显示通知栏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新的方法,用户在需要单手操作的环境中,也能操作通知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可触区域下滑一定距离;捕捉下滑距离,并将获得的下滑距离与给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给定的门限值,显示通知栏,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小于给定的门限值,不显示通知栏。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输入模块,用于当用户在可触区域下滑一定距离时,输入所述下滑距离;接收模块,用于获取下滑距离;比较模块,用于将获得的下滑距离与给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显示模块,用于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给定的门限值,显示通知栏。
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提供的方法与系统,在移动终端显示屏幕较大,用户在需要单手操作的环境中,也能操作通知栏,其丰富了显示通知栏的方式,给用户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体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根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方法的一个范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系统的一个范例的功能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更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方法100的一个范例的流程示意图。所述方法100用于移动终端,如手机,平板用等。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当用户需要查看通知栏时,在可触区域下滑一定距离。一般地,可触区域为移动终端的屏幕,下滑的起点为屏幕内的任意区域。
步骤S2,捕捉下滑距离。
步骤S3,将获得的下滑距离与给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所述给定的门限值根据需要设定。
步骤S4,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给定的门限值,显示通知栏,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小于给定的门限值,不显示通知栏。
由于所述方法无需直接按住通知栏,因此,在移动终端显示屏幕较大,用户在需要单手操作的环境中,也能操作通知栏,其丰富了显示通知栏的方式,给用户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体验。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触区域下滑显示通知栏的系法200的一个功能模块示意图。所述方法200用于移动终端,如手机,平板用等。所述系统200包括输入模块21、接收模块22、比较模块23以及显示模块24.
所述输入模块21用于当用户需要查看通知栏时,用户在可触区域下滑一定距离。一般地,可触区域为移动终端的屏幕,下滑的起点为屏幕内的任意区域。
所述接收模块22用于获取下滑距离。
所述比较模块23用于将获得的下滑距离与给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
所述显示模块24用于当获得的下滑距离大于或者等于给定的门限值,显示通知栏。
由于移动终端包括所述系统,因此,在移动终端显示屏幕较大,用户在需要单手操作的环境中,无需直接按住通知栏,也能操作通知栏,其丰富了显示通知栏的方式,给用户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体验。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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