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节地型高层住宅建筑在审
申请号: | 201310708321.2 | 申请日: | 2013-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275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24 |
发明(设计)人: | 陈祥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祥凤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大连智慧专利事务所 21215 | 代理人: | 周志舰 |
地址: | 116000 ***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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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层住宅 建筑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层住宅建筑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节地型高层住宅建筑。
背景技术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4.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住宅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根据住宅规范要求,从节省用地和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有的住宅每单元设两部电梯不够节省用地和住户公摊面积过大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缺点,提供一种节地型高层住宅建筑,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节地型高层住宅建筑,由卧室(1)、客厅(2)、卫生间(3)、厨房(4)、餐厅(5)、阳台(6)、连廊(7)、楼梯间(8)、电梯(9)组成。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上述结构,能满足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同时能满足使用功能,每单元节省一部电梯所占的用地和楼层面积,节省投资,减少住户的公摊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
图1是本发明结构标准层平面示意图。
图中1-卧室、2-客厅、3-卫生间、4-厨房、5-餐厅、6-阳台、7-连廊、8-楼梯间、9-电梯。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节地型18层高层住宅建筑,每单元3户住宅,每单元共54户,每单元设有一部电梯,按我国电梯使用划分标准属于经济型,每户客厅位于每户套型的中心位置,均为南向,采光好,卧室与客厅相邻,餐厅与厨房相邻,根据《住宅设计规范》要求需要在第十四增加一各联系两部楼梯的走廊,在一部电梯维修时通过走廊到另一部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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