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燃气烤箱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14536.5 | 申请日: | 2013-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7664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8 |
发明(设计)人: | 文成哲;金星光;黄允翼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波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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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燃气 烤箱 | ||
1.一种燃气烤箱,包括:
主体;
烹饪腔室,其形成在所述主体的内部,并且被形成来可由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烹饪腔室的隔板分隔为在所述主体的上部的第一单独烹饪腔室和在所述主体的下部的第二单独烹饪腔室;
第一燃烧器,其设置在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处;
第二燃烧器,其设置在所述第二单独烹饪腔室处;
主空气供给通道,其被构造成将所述第二单独烹饪腔室与所述主体的外部连通,以将空气供给到所述第二单独烹饪腔室;
主空气排放通道,其被构造成将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与所述主体的外部连通,以排出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的废气;
辅助空气供给装置,其被构造成在所述隔板安装在所述烹饪腔室处且仅所述第一燃烧器操作时或者当所述第一燃烧器和所述第二燃烧器同时操作时,将空气强制供给到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并且被构造成当所述第一燃烧器和所述第二燃烧器同时操作时将空气强制供给到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其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装置包括被构造成将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与所述主体的外部连通的辅助空气供给通道,其中所述第一燃烧器包括设置在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内部的进气孔,使得在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的内部流动的空气的至少一部分通过所述进气孔被引入到所述第一燃烧器的内部;以及
辅助空气排放装置,其被构造成当所述隔板被安装在所述烹饪腔室处时排放所述第二单独烹饪腔室的废气,
其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装置还包括被构造为强制使空气移动至所述第一单独烹饪腔室的空气供给风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装置还包括:
空气供给风门,其打开/关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烤箱,还包括:
空气供给管道,其被构造成形成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所述空气供给管道包括溢出孔,所述溢出孔以在所述空气供给管道的内部流动的空气的剩余部分逸出到所述空气供给管道的外部以流动来围绕所述第一燃烧器的方式被设置。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当所述隔板与所述烹饪腔室分离并且所述第一燃烧器和所述第二燃烧器中的一个被操作时,所述辅助空气供给装置关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在进行所述燃气烤箱的自清洁时,所述辅助空气供给装置关闭所述辅助空气供给通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所述辅助空气排放装置包括:
辅助空气排放通道,其被构造成将所述第二单独烹饪腔室与所述主体的外部连通;以及
空气排放风门,其打开/关闭所述辅助空气排放通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所述辅助空气排放通道与所述主空气排放通道分开设置,或者所述辅助空气排放通道在所述主空气排放通道的一个点处与所述主空气排放通道汇合。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当所述隔板与所述烹饪腔室分离时,所述辅助空气排放装置关闭所述辅助空气排放通道。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燃气烤箱,其中,在进行所述燃气烤箱的自清洁时,所述辅助空气排放装置关闭所述辅助空气排放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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