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扎带无效
申请号: | 201310729709.0 | 申请日: | 2013-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385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23 |
发明(设计)人: | 汪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姚市纳尔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63/00 | 分类号: | B65D6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张强 |
地址: | 315414 浙江省宁波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扎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包装捆扎件领域,具体为一种扎带。
背景技术
扎带,顾名思义为捆扎东西的带子,设计有止退功能,只能越扎越紧。最常见的扎带为塑料扎带,应用于很多地方。目前常见的扎带能够解决一般受力较小的捆扎问题,但由于扎带只是依靠两排反方向的塑料齿的结合来固定,当外力较大时,很容易将扎带的带子部拉出,从而无法起到应有的捆扎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固定效果好的扎带,扎带在连接后能够防止外力直接拉开。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扎带,包括带子部和围壁部,所述带子部侧面上设置有多个连续的斜齿,所述围壁部的插入通道内设置有咬合齿,所述围壁部内固定有弹性的固定部,所述咬合齿设置在所述固定部的下侧面,在所述咬合齿靠近所述插入通道出口端的一侧设置有支撑件。当有外力拉动使用中的扎带时,扎带的带子部往回移动,带子部的斜齿与固定部的咬合齿是相互齿合的,因此,固定部也被带子部带动往同方向移动,于是,固定部上的支撑件最终与带子部相接触,外力越大,固定部上的支撑件对带子部的作用力越大,从而防止了带子部被外力直接拉出围壁部,从而使扎带的固定效果更好。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支撑件设置在所述固定部端部的下侧面。使支撑件与带子部接触面积最大化,从而使支撑件对带子部的固定效果更好。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支撑件的表面上设置有突条。增大支撑件与带子部之间的摩擦力,使支撑件对带子部的固定效果更好。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固定部靠近所述插入通道入口端的一端与所述围壁部的内壁固定连接,另一端悬空在所述围壁部内。当有外力往回拉动带子部的时候,固定部悬空的一端能够快速抵住带子部,固定住带子部。
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支撑件与所述斜齿相匹配。支撑件与斜齿之间的接触面积大,使支撑件对带子部的固定效果更好。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固定效果好,外力无法直接将使用中的扎带直接拉开。支撑件与带子部或斜齿接触面积最大化,突条增大支撑件与带子部之间的摩擦力,均使支撑件对带子部的固定效果更好。当有外力往回拉动带子部的时候,固定部悬空的一端能够快速抵住带子部,固定住带子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围壁部截面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参见图1和图2,扎带,包括带子部1和围壁部2,所述带子部1侧面上设置有多个连续的斜齿11,所述围壁部2的插入通道23内设置有咬合齿21。在平时使用时,只需要将带子部1穿过围壁部2的插入通道23,再拉动带子部1,直至扎带锁紧被固定的部件。
本发明围壁部2内固定有弹性的固定部22,固定部22能够在受到外力后被拉动,并且在该外力消失后回复到原状。所述咬合齿21设置在所述固定部22的下侧面,咬合齿21与带子部1的斜齿11相匹配,使带子部1只能够向一个方向移动。
在所述咬合齿21靠近所述插入通道23出口端的一侧设置有支撑件24。
所述支撑件24设置在所述固定部22端部的下侧面。使支撑件24与带子部1接触面积最大化,从而使支撑件24对带子部1的固定效果更好。
所述支撑件24的表面上设置有突条。增大支撑件24与带子部1之间的摩擦力,使支撑件24对带子部1的固定效果更好。
所述支撑件24与所述斜齿相匹配。支撑件24与斜齿11之间的接触面积大,使支撑件24对带子部1的固定效果更好。
所述固定部22靠近所述插入通道23入口端的一端与所述围壁部2的内壁固定连接,另一端悬空在所述围壁部2内。当有外力往回拉动带子部1的时候,固定部悬空的一端能够快速抵住带子部1,固定住带子部1。这样的设置,使固定部22对带子部1的固定作用来的更加快速。
当有外力拉动使用中的扎带时,扎带的带子部1往回移动,带子部1的斜齿11与固定部22的咬合齿21是相互齿合的,因此,固定部22也被带子部1带动往同方向移动,于是,固定部22上的支撑件24最终与带子部1相接触,外力越大,固定部22上的支撑件24对带子部1的作用力越大,从而防止了带子部1被外力直接拉出围壁部2,从而使扎带的固定效果更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余姚市纳尔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经余姚市纳尔琪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729709.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同类专利
- 专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