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祛斑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732366.3 | 申请日: | 2013-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2075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廖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勇 |
主分类号: | A61K36/537 | 分类号: | A61K36/537;A61P17/00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周晟 |
地址: | 53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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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祛斑 中药 组合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祛斑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的:茯苓20-40份、白术10-30份、白芷10-30份、丹参10-30份、菊花10-30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祛斑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的:茯苓25-35份、白术15-25份、白芷15-25份、丹参15-25份、菊花15-25份。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祛斑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的:茯苓30份、白术20份、白芷20份、丹参20份、菊花20份。
4.如权利要求1-3任意一项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采用水提或40—80%体积百分浓度的乙醇提取制备而成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过以下方法制备而成的:取全部全部药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当于药材总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时间为1-3小时,合并提取液,滤过,滤液浓缩至70-80℃时相对密度为1.10-1.25的清膏,即得所述活性成分。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过以下方法制备而成的:取全部全部药材,加水提取2-3次,每次加水量相当于药材总重量的6-12倍,每次提取时间为1-3小时,合并提取液,滤过,滤液浓缩至70-80℃时相对密度为1.05-1.20的清膏,加入乙醇,使含醇量为40-70%,静置12-24小时,滤过,滤液浓缩至70-80℃时相对密度为1.10-1.25的浸膏,即得所述活性成分。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的活性成分是通过以下方法制备而成的:取全部全部药材,用40-80%乙醇回流提取2-3次,每次乙醇用量为药材总量的4-10倍,提取时间为1-3小时,合并提取液,过滤,滤液浓缩至60-80℃时相对密度为1.10-1.25的浸膏,即得所述活性成分。
8.一种祛斑中药组合物,包括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祛斑中药组合物与医药行业上可接受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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