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视门铃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45982.2 | 申请日: | 2013-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860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谢昭佳;朱湘军;彭永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曹志霞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视 门铃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家居电子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视门铃。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技术越来越多的深入家居行业,尤其目前很多家庭都安装了使用摄像头的可视门铃装置。
现有的可视门铃,是通过专用的视频处理芯片进行驱动,从摄像头获取影像传送给视频处理芯片,视频处理芯片将图像发送至显示屏进行显示。
然而,这样的专用的视频处理芯片,不仅功能单一,而且投资成本过高,从而导致了可视门铃系统的制造成本和市场的销售成本也因此增加。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通过控制模块驱动图像模块按照预置模式处理影像,便实现了不需要专用视频处理芯片对视频数据处理的功能,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制造成本和市场的销售成本。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可视门铃,包括:控制模块和图像模块,所述可视门铃还包括:摄像头;
所述控制模块与所述图像模块连接,用于驱动图像模块;
所述图像模块,用于将从所述摄像头获取到的影像转换成视频数据,按照预置模式处理所述视频数据,并将处理后的所述视频数据输出。
可选地,图像模块具体用于:
从摄像头获取所述影像;
将所述影像转换成视频数据;
按照预置模式处理所述视频数据;
将处理后的所述视频数据与时钟信号同步输出。
可选地,图像模块具体用于:
从摄像头获取所述影像;
将所述影像转换成预置视频格式;
按照预置模式处理所述预置视频格式;
将处理后的所述预置视频格式与时钟信号同步输出。
可选地,图像模块具体用于:
从摄像头获取所述影像;
将所述影像转换成视频数据;
按照预置夜间模式处理所述视频数据;
将处理后的所述视频数据与时钟信号同步输出。
可选地,图像模块具体用于:
从摄像头获取所述影像;
将所述影像转换成视频数据;
按照预置白昼模式处理所述视频数据;
将处理后的所述视频数据与时钟信号同步输出。
可选地,所述可视门铃还包括:电源模块和显示模块。
可选地,所述电源模块,用于给所述控制模块,所述图像模块和所述显示模块供电。
可选地,所述电源模块通过输出3.3V电源给所述控制模块,所述图像模块和所述显示模块。
可选地,所述显示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通过SPI总线连接,用于获取所述图像模块输出的所述视频数据,并将所述视频数据解码处理进行显示。
可选地,所述显示模块为TFT屏。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包括:控制模块和图像模块,可视门铃还包括摄像头,控制模块与图像模块连接,用于驱动图像模块,图像模块,用于将从摄像头获取到的影像转换成视频数据,按照预置模式处理视频数据,并将处理后的视频数据输出,本实施例中,通过控制模块驱动图像模块获取影像,并对影像进行预置模式的处理,再输出处理后的视频数据,便实现了获取影像之后,不需要依赖使用视频处理芯片进行影像处理,才能输出影像的功能,同时,图像模块多功能的设计,从而解决了可视门铃系统的制造成本和市场的销售成本高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的另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a)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的控制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b)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的图像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c)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的显示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门铃,通过控制模块驱动图像模块按照预置模式处理影像,便实现了不需要专用视频处理芯片对视频数据处理的功能,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制造成本和市场的销售成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视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74598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