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50173.0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963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葛继兵;谢祖飞;沈艳杰;王振伟;闫忠杰;刘洪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B7/10 | 分类号: | E01B7/1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15 | 代理人: | 王琪 |
地址: | 066205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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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固定 锐角 辙叉 | ||
1.一种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由翼轨(1)和护轨(2)构成,在辙叉心轨(5)两侧设置,其特征在于:辙叉翼轨(1)和护轨(2)顶面(12)高度从对应辙叉心轨(5)的护轨起点处(3)开始至护轨中段(10)为止,低于轨型标准高度辙叉轨顶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其特征在于:所述辙叉翼轨顶面(12)高度从对应心轨的护轨起点处(3)开始梯度下降,中间经过一段3~5mm降低的平直段,再梯度上升至护轨中段的降低终点(10)轨型的标准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辙叉翼轨顶面高度(12)降低折线为两端倾斜中间平直的倒梯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护轨起点是对应心轨(5)宽度40-50mm横截面处作为翼轨和护轨顶面高度降低起点(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定型锐角辙叉翼轨,其特征在于:所述翼轨(1)和护轨(2)顶面从降低起点(3)开始,沿护轨(2)方向100~200mm范围降低3~5mm(6),保持300~500mm范围平直段(7),再200mm范围升至降低终点(10)的标准轨高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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