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50461.6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691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3-26 |
发明(设计)人: | 刘辉;闫忠杰;鹿广清;孙野;沈艳杰;李砚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B7/12 | 分类号: | E01B7/12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汇科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15 | 代理人: | 王琪 |
地址: | 066205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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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咽喉 固定 锐角 辙叉 | ||
1.一种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在辙叉咽喉至心轨实际尖端(6)的“有害空间”段,通过加宽翼轨(2)工作边(2-2)的顶面宽度增加一个咽喉,形成双咽喉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辙叉咽喉是两翼轨间的最小距离位置(3),双咽喉区域的长度为有害空间的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辙叉双咽喉区域设计为等宽区域(7)或不等宽区域(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辙叉双咽喉区域设计按Vsin(α/2)<3km/h计算,若满足则按等宽区域设计,若不满足按照不等宽区域设计,其中:
V,最高限制速度,α,辙叉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辙叉双咽喉等宽区域(7)确定的方法是:首先确定两翼轨间的最小距离位置(3)为辙叉第一咽喉,在第一咽喉处两侧翼轨工作边(2-2)作与中心线平行的等宽双咽喉区域翼轨工作边平行直线(7-2),平行直线(7-2)与翼轨跟端部分工作边(2-3)的延长线相交,即可确定第二咽喉位置(7-1),构成翼轨(2)工作边(2-2)顶面等宽增加的双咽喉区域(9)。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辙叉双咽喉不等宽区域(8)确定的方法是:首先确定两翼轨间的最小距离位置(3)为辙叉第一咽喉,按Vsinβ0=3km/h计算容许冲击角β0,以β≤β0选取翼轨冲击角β,确定第二咽喉处翼轨工作边(8-2)与等宽咽喉直线即与中心线平行的直线(7-2)的夹角β0’:β0’=(α/2)-β,以第一咽喉的翼轨工作边处交点为基点,按照β0’角度向外旋转直线(7-2),与翼轨跟端部分工作边(2-3)的延长线相交,交点即为第二咽喉位置(8-1),两交点间距形成第二咽喉宽度t2,构成翼轨(2)工作边(8-2)顶面宽度增加的双咽喉区域(8),形成承力面增加区域(10),其中:
β、实际冲击角,β0、最高车速时允许轮背冲击角,β0’、两咽喉间连线(8-2)与辙叉中心线的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其特征在于:所述辙叉双咽喉不等宽区域(8)确定的方法是:设不等宽咽喉在辙叉角α平分线上的投影为X,等宽咽喉长度为a,根据(X-a)tanα/2=Xtan【(α/2)-β】求出不等宽第二咽喉的长度X值;
带入t2=2Xtan【(α/2)-β】+t可求出第二咽喉宽度t2,构成翼轨(2)工作边(8-2)顶面宽度增加的双咽喉区域(8);
其中:α为辙叉角度,β为等宽双咽喉时轮背冲击角。
t为单咽喉(3)及等宽双咽喉宽度,t2为不等宽第二咽喉(8-1)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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