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投影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310752475.1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77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家铭;黄清帅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佳世达光电有限公司;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8 | 分类号: | G02B27/28;H04N9/3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01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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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投影设备 | ||
1.一种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包含:
第一合光模块,包含:
多个第一激光光源,分别用来发射第一偏振光;
多个第二激光光源,分别用来发射第二偏振光,该第一偏振光与该第二偏振光具有相异偏振性;以及
第一分光镜,设置于该多个第一激光光源以及该多个第二激光光源之间,包含:
第一面,相对每一第一激光光源;以及
第二面,相对每一第二激光光源,该第一面反射该第一偏振光,该第二偏振光穿透该第二面以及该第一面以与该第一偏振光合光而形成第一激光束;以及
分光模块,用来接收该第一激光束以将该第一激光束分光为多个色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每一第一激光光源以及该每一第二激光光源均为蓝光激光二极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偏振光为P偏振光或S偏振光。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分光镜的法线方向与该第一激光束所形成的夹角介于40°至50°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激光投影设备还包含:
第二合光模块,包含:
多个第三激光光源,分别用来发射第三偏振光;
多个第四激光光源,分别用来发射第四偏振光,该第三偏振光及该第四偏振光具有相异偏振性;以及
第二分光镜,设置于该多个第三激光光源以及该多个第四激光光源的间,包含:
第三面,相对每一第三激光光源;以及
第四面,相对每一第四激光光源,该第三面反射该第三偏振光,该第四偏振光穿透该第四面以及该第三面以与该第三偏振光合光而形成第二激光束;以及
多个反射镜,设置于该第一合光模块与该第二合光模块之间,该多个反射镜分别对准该多个第二激光光源以用来反射该第一激光束进入该分光模块,该多个第四激光光源与该多个反射镜分别交错排列,以使该第二激光束进入该分光模块;
其中,该分光模块还用来接收该第二激光束以将该第二激光束分光为该多个色光。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每一第一激光光源、该每一第二激光光源、该每一第三激光光源,以及该每一第四激光光源均为蓝光激光二极管。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每一第一激光光源发射的该第一偏振光为P偏振光或者S偏振光。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每一第三激光光源发射的该第三偏振光为P偏振光或S偏振光。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分光镜的法线方向与该第一激光束所形成的夹角介于40°至50°之间,该第二分光镜的法线方向与该第二激光束所形成的夹角介于40°至50°之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激光投影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多个反射镜平行于该第二分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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