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及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10754965.5 | 申请日: | 2013-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267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7-16 |
发明(设计)人: | 吴玲;乐琴;沈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43 | 分类号: | G02F1/1343;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3611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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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显示 面板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相对设置的彩膜基板和TFT阵列基板;以及
设置在所述TFT阵列基板和所述彩膜基板之间的配向层;
所述彩膜基板包括红色色阻、绿色色阻和蓝色色阻;
所述TFT阵列基板包括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分别对应所述红色色阻、绿色色阻和蓝色色阻;
第一像素,包括至少两条第一条状电极,所述第一条状电极包括一第一方向;
第二像素,包括至少两条第二条状电极,所述第二条状电极包括一第二方向;
第三像素,包括至少两条第三条状电极,所述第三条状电极包括一第三方向;
所述配向层具有一摩擦方向;
所述第一条状电极、第一条状电极和第三条状电极均位于一第一电极层,所述第一方向与摩擦方向形成一第一角度,所述第二方向与摩擦方向形成一第二角度,所述第三方向与摩擦方向形成一第三角度;
其中,所述第三角度小于第一角度,或者所述第三角度小于第二角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TFT阵列基板还包括第二电极层和基板,所述第二电极层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层与基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TFT阵列基板还包括第二电极层,所述第二电极层与所述第一电极层位于同一层。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极层为片状电极,并填充所述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电极层包括第四刻缝和第四条状电极。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一电极层为像素电极层时,所述第二电极层为公共电极层;或者,
当所述第一电极层为公共电极层时,所述第二电极层为像素电极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角度小于第二角度,且所述第二角度小于第一角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角度小于第一角度,第一角度的数值减去第三角度的数值大于0°且小于15°;或者,
所述第三角度小于第二角度,第二角度的数值减去第三角度的数值大于0°且小于等于8°。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第一角度为9°,第二角度为7°,第三角度为4°。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第二像素和第三像素的透光面积相等。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条状电极还包括一第四方向,相交于所述第一方向,所述第四方向与所述摩擦方向形成一第四角度;
所述第二条状电极还包括一第五方向,相交于所述第二方向,所述第五方向与所述摩擦方向形成一第五角度;
所述第三条状电极还包括一第六方向,相交于所述第三方向,所述第六方向与所述摩擦方向形成一第六角度;
其中,所述第一角度、第二角度和第三角度均为锐角,所述第四角度、第五角度和第六角度均为钝角;或者,
所述第一角度、第二角度和第三角度均为钝角,所述第四角度、第五角度和第六角度均为锐角。
12.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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