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流线型雨水篦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07514.0 | 申请日: | 2013-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662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刘毛中;黄丹丹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3F5/06 | 分类号: | E03F5/06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51 | 代理人: | 王法男 |
地址: | 230041***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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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流线型 雨水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道路器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流线型雨水篦。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雨水篦一般为由排篦体、翻板槽、芯轴和配重体构成,排篦体上装有芯轴,芯轴上装有翻板槽,翻板槽一侧设有配重体。正常雨水从排篦体漏下,通过翻板槽边缘流下,在翻板槽中留有雨水,有效防止异味上返。当雨水特别大时,翻板槽在雨水重力作用下,翻板槽围绕芯轴翻转,便于雨水急流进入水道。雨水小时,在配重体的作用下,翻板槽回位。
或还有的现有技术方案中的雨水篦,包括篦子盖体及安装该篦子盖体的篦子框,该篦子框一端的两侧设有凹槽,该篦子框的另一端设有一个以上突块,该突块为三角形。该篦子盖体的一端设有两个榫块,该榫块为圆形,以便于在该凹槽内旋转。该篦子盖体另一端的中间还设有一开启口,该开启口以便于开启该篦子盖体。
现有技术的雨水篦一般形状为纵横向方格网状结构。这种结构因为未考虑道路纵坡与道路横坡的坡度、路面雨水的流向,所以单位时间内的收水率比较低。
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致力于开发一种新型的雨水篦,以克服上述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流线型雨水篦,以对现有技术的雨水篦的单位时间内收水率低下的缺陷进行改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流线型雨水篦,设置在于道路纵 坡、道路横坡交界的合成坡下方,所述雨水篦为流线型结构。
较佳地,所述雨水篦为单向弧线的流线型结构。
由于采用了单向弧线的流线型结构,使得雨水能够顺着雨水篦的流线型弧线结构快速地流进雨水井,大大减少雨水在路面上的滞留时间。
较佳地,所述雨水篦设置在与所述合成坡坡向一致的方向。
较佳地,所述雨水篦为双向弧线的流线型结构。
由于采用了双向弧线的流线型结构,该雨水篦可以汇集多方向的雨水,使得雨水能够顺着雨水篦的流线型弧线结构快速地流进雨水井,大大减少雨水在路面上的滞留时间。
较佳地,所述雨水篦设置在所述合成坡的最低点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流线型雨水篦,由于将现有技术的雨水篦的方格网状结构调整为流线型弧线结构,根据道路纵坡、道路横坡交界的合成坡的坡向,为改变路面雨水的流向,使得雨水能够顺着雨水篦的流线型弧线结构快速地流进雨水井,大大减少雨水在路面上的滞留时间。
流线型雨水篦不仅可以降低雨水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侵蚀破坏,更重要的是在极端暴雨时,快速降低路面积水深度,提高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性。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流线型雨水篦的一具体实施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流线型雨水篦的又一具体实施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流线型雨水篦一具体实施例,一种流线型雨水篦,设置在于道路纵坡、道路横坡交界的合成坡下方。雨水篦为单向弧线10的流线型结构,设置在与合成坡坡向基本一致的方向,用于单向的道路纵坡路 段。
根据道路纵坡、道路横坡交界的合成坡的坡向,为改变路面雨水的流向,将现有技术的雨水篦的方格网状结构调整为流线型结构。由于采用了单向弧线10的流线型结构,使得雨水能够顺着雨水篦的流线型弧线结构快速地流进雨水井,大大减少了雨水在路面上的滞留时间。
流线型雨水篦不仅可以降低雨水对沥青混凝土路面的侵蚀破坏,更重要的是在极端暴雨时,快速地降低路面积水深度,提高了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性。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流线型雨水篦又一具体实施例。本实施例与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基本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雨水篦为双向弧线20的流线型结构,设置在合成坡的最低点处,用于当道路合成坡度在两个方向以上的情形。由于采用了双向弧线20的流线型结构,该实施例中的流线型雨水篦可以汇集多方向的雨水,使得雨水能够顺着雨水篦的流线型弧线结构快速地流进雨水井,大大减少雨水在路面上的滞留时间。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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