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湿式电除尘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13789.5 | 申请日: | 2013-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441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0 |
发明(设计)人: | 平野贡;望月美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工业设备技术 |
主分类号: | B03C3/16 | 分类号: | B03C3/16;B03C3/41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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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湿式电 除尘 装置 | ||
1.一种湿式电除尘装置,其具有放电电极,该放电电极在组成格子状的框架之间张紧设置有多条放电线,所述湿式电除尘装置的特征在于,作为该放电线的母材,使用直径10.5mm以上、34mm以下的管状放电部件,沿该管状放电部件的法线方向且朝向相对的除尘电极垂直的方向设置有放电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湿式电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将所述放电部件的直径设为10.5mm以上、34mm以下,并且将所述放电针的长度设为9mm以上、35mm以下。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湿式电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作为所述放电部件,使用公称直径1/2英寸的标准配管,将所述放电针的长度设为12mm以上、29mm以下。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湿式电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
作为所述放电部件,使用公称直径1/2英寸的标准配管,将所述湿式电除尘装置的前段(一区)的所述放电针的长度设为19mm以上、29mm以下,将后段(二区)的所述放电针的长度设为12mm以上、22mm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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