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放物架的广告牌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23735.7 | 申请日: | 2013-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26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6-26 |
发明(设计)人: | 孔为乐 | 申请(专利权)人: | 孔为乐 |
主分类号: | G09F7/00 | 分类号: | G09F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329 湖南省长沙市浏***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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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放物架 广告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广告牌,具体为一种设置有用以存放所要宣传的物品实物的放物架的广告宣传牌。
背景技术
现今的广告宣传其形式多种多样,有招贴广告、路牌广告、霓虹灯广告、墙体广告、车体广告、牌匾广告等等,对于其中的牌匾广告(即通过广告宣传牌的形式进行广告宣传),其大小各异,所宣传的内容及其所设置的位置也各不相同:广告牌有大的有小的,有设置在室外的也有设置在室内的,有设置在人行过道处的,也有设置在售货地点或展厅内的。对于那些实物产品的广告宣传牌,都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都只能通过广告宣传牌上的图片或照片来对产品进行宣传,也就是说,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通过广告牌看到的,只是产品的图片或照片而并非产品的实体,而图片或照片又可以通过各种作图工具来增加产品的美感度,从而使得消费者因为没有看到所宣传产品的实体而不能真正的、完全的了解所宣传的产品。所谓“眼见为实”,消费者因为无法看到产品实体从而造成通过广告宣传牌所带来的视觉感觉与实物之间的感知差异,更严重的是,一些不道德商人有可能在广告宣传牌上将产品宣传得极为美好,而实体产品的质量却与广告所宣传的内容相差甚远,由此就有可能导致一些消费者在没有看到实体产品的情况下就通过网络(比如淘宝网)等一些途径购买其产品,当看到实体产品后,才发现自己已受骗,从而造成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种设置有用于存放所要宣传的物品实物的放物架的广告宣传牌,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带有放物架的广告牌,包括广告宣传牌匾,其特征在于,在广告宣传牌匾上,设置有一个用以存放物品的放物架,所述的放物架由一个底面,一个端面,一个侧面,并利用广告宣传牌匾作为另一个侧面连接构成,在作为放物架另一个侧面的广告宣传牌匾处设置有卡条。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消费者在观看广告牌内容的同时又可以观看产品实物,使得消费者对宣传产品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右视图。
图中:1--广告宣传牌匾 2—底面 3—端面 4—侧面 5—卡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附图,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附图1、2所示,带有放物架的广告牌,包括广告宣传牌匾1,其特征在于,在广告宣传牌匾上,设置有一个用以存放物品的放物架,所述的放物架由一个底面2,一个端面3,一个侧面4,并利用广告宣传牌匾作为另一个侧面连接构成,在作为放物架另一个侧面的广告宣传牌匾处设置有卡条5。
使用时,将广告宣传图片或照片粘贴在广告宣传牌匾上,再将宣传牌上所宣传的产品实体放入放物架内即可。设置卡条的目的是保证能将产品实体的底部紧紧卡于放物架内。放物架的长度与宽度可根据所需放置的产品实体的大小进行定制,以产品放入放物架后卡条能比较紧地卡住产品不会掉落为宜。
由于放置的产品实体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建议本实用新型仅设置在室内或售货地点或展厅内,以防止产品实体丢失而造成损失。
利用本实用新型可以将广告宣传牌匾的宣传内容与实体产品完美的结合,如此消费者在看广告牌内容的同时可以观看此产品的实物,使得消费者对宣传产品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使得广告宣传牌匾起到了更好的广告宣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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