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围栏桩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53658.X | 申请日: | 2013-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4556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于茂震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茂震 |
主分类号: | E04H17/08 | 分类号: | E04H17/08;E04H17/2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杨红 |
地址: | 301636 天津市静海县团***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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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围栏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围栏桩,尤其涉及一种强度高、根基牢固,可增加长度的围栏桩。
背景技术
围栏桩被广泛应用于葡萄园、农场、工业场所或国家重要部门的安防。目前围栏桩大部分是将钢管柱部分埋入地下或者在钢管柱下面焊个底板固定于地面上。结构复杂,制造成本较高,且不美观。围栏桩钢管柱部分埋入地下结构,连接不牢固,极易被人为拔起或被大风掀倒,破坏整体围栏。申请号:201120136825.8公开了一种护栏桩,包括护栏桩本体,其特征是:所述护栏桩本体为圆管形,护栏桩本体上端向圆管中心部过渡呈扁形箭头状,护栏桩本体下端向圆管中心部过渡呈扁形片状尾体,所述片状尾体上设有倒V形开口,所述护栏桩本体上均布有护栏连接孔。该种护栏桩可以应用在常规的围栏设计中。随着围栏应用领域越来越广,使用的场地是山坡或丘陵地貌或设计高度超出了商品护栏桩的长度规格。为了适应用户对护栏桩长度的各种规格需求,市场亟待推出可以调整高度的护栏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连接牢固、美观的围栏桩,可以根据设计要求增加高度;同时设置凹槽方便施工人员在堆码的钢管垛中取拿。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围栏桩,包括围栏桩本体,所述围栏桩本体为圆管形,围栏桩本体下端向圆管中心部过渡呈扁形箭头状,其特征是:所述圆管形围栏桩本体上口管腔内插接有可以上下调整高度的圆管形副围栏桩。
所述围栏桩本体沿其轴向间隔设置1-3个高度限位销,所述高度限位销径向贯穿围栏桩本体固定。
所述高度限位销采用螺钉贯穿围栏桩本体,螺钉一端用螺母固定并与围栏桩本体成整体。
所述高度限位销采用铆钉贯穿围栏桩本体并与其铆接成整体。
所述圆管形副围栏桩下端端口设有与高度限位销插接的插接槽,所述插接槽对称设置2-4个,呈一字或十字设置。
所述围栏桩本体或副围栏桩的圆管外表面两侧面对称设有方便去拿的凹槽。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采用围栏桩本体与副围栏桩插接的方式,可以适用于不同场地的山坡或丘陵地貌或设计高度超出了商品护栏桩的长度规格环境下使用。适应了用户对护栏桩长度的各种规格需求。施工时,通常围栏桩本体或副围栏桩都是码垛放置,围栏桩本体或副围栏桩的圆管外表面两侧面对称设置凹槽,方便施工人员在堆码的钢管垛中取拿。围栏桩钢管柱部分埋入地下结构,与地座连接牢固,不会被人为拔起或被大风掀倒,而破坏整体围栏。
附图说明
图1是围栏桩本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副围栏桩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围栏桩本体,1-1、扁形箭头状,2、副围栏桩,3、高度限位销,4、插接槽,5、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较佳实施例,对依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体实施方式详述如下:详见附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围栏桩,包括围栏桩本体1,所述围栏桩本体为圆管形,围栏桩本体下端向圆管中心部过渡呈扁形箭头状1-1,所述圆管形围栏桩本体上口管腔内插接有圆管形副围栏桩2,副围栏桩可以上下调整高度,以满足围栏桩不同高度的设计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在围栏桩本体沿其轴向间隔设置1-3个高度限位销3,所述高度限位销径向贯穿围栏桩本体固定,所述圆管形副围栏桩下端端口设有与高度限位销插接的插接槽4,所述插接槽对称设置2-4个,呈一字或十字设置。副围栏桩下端端口铣出插接槽,副围栏桩通过插接槽与高度限位销插接,起到固定高度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所述高度限位销可以采用螺钉贯穿围栏桩本体,螺钉一端用螺母固定并与围栏桩本体成整体。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所述高度限位销也可以采用铆钉贯穿围栏桩本体并与其铆接成整体。该方案可以使围栏桩美观。
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是所述围栏桩本体或副围栏桩的圆管外表面两侧面对称设有凹槽5。凹槽方便施工人员在堆码的钢管垛中取拿圆管形围栏桩本体或副围栏桩圆管。
围栏桩本体圆管直径为32-40MM。副围栏桩直径小于围栏桩本体圆管内径。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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