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家具生产净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64930.4 | 申请日: | 2013-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965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何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何翔 |
主分类号: | B01D53/75 | 分类号: | B01D53/75;B01D53/02;A61L2/10;A62D3/176;A62D3/1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51500 宁夏回族自*** | 国省代码: | 宁夏;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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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家具 生产 净化系统 | ||
1.一种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和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和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为一体或相互独立,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和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相互独立时通过传送装置连接,所述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内设置多个紫外线发射装置;所述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内表面部分或全部覆盖有光触媒消毒材料涂层,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内设置光发射装置;所述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内设置活性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空气净化处理空间,空气净化处理空间与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和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为一体或相互独立,空气净化处理空间与紫外线消毒处理空间、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和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相互独立时通过传送装置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触媒消毒材料涂层为二氧化钛纳米涂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消毒净化空间中,在顶面和/或底面和/或侧面设置多个紫外线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灯的波长为100nm-280nm。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灯安装在紫外线消毒净化空间顶面和/或底面和/或侧面的方式为每1-10平米面积安装1盏紫外线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线灯为60-100w的紫外线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消毒处理空间中设置的光发射装置为紫外灯或LED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中铺设活性炭包。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生产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净化处理空间内设置多个光发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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