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警用约束扣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75562.3 | 申请日: | 2013-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975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31 |
发明(设计)人: | 谢正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正贤 |
主分类号: | E05B75/00 | 分类号: | E05B75/00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3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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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约束 结构 | ||
本实用新型属于警用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警用约束扣结构。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出现诸如酗酒滋事、精神异常、情绪失控、聚众闹事、刻意搅扰他人正常的工作与生活以及不服劝从执意围攻相关部门之类的事件,为了及时处置此类事件,避免因事态扩大而损及无辜,因此公安部门的警务人员出警时需在现场对此类人群进行约束。然而,由于此类人群与触犯刑律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通常不宜使用冷酷无情的手铐,否则会因损害其自尊而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并且还易被公众认为警务人员存在滥用戒具之嫌疑。又,如果不能利用合适的戒具对前述人员有效约束,那么无利于及时快捷地平息事态。及,由于已有技术中缺乏合适的警用器材对前述人员约束,因此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往往处于进退两难或称左右为难的尴尬境地。
使用扎带(通常为尼龙材质)对上述人员进行约束相对于使用手铐而言一方面具有温柔执法的长处;另一方面不会导致被约束者的恐惧与恐慌;再一方面不易引起公众的猜疑,等等。此类器具可以从公开的专利文献中见诸,典型的如授权公告号CN201125604Y推荐的“手铐扎带”,该专利方案在使用时纤细的带子(专利称带身)会给被约束者的手腕造成损伤,轻则影响血液流动而出现红肿,重则出现勒损肌肤情形。
授权公告号CN2545857Y提供的“多功能警用腰带”虽然具有双重功能,其一,可以作为正常的腰带使用,其二,作为铐具和警绳使用,例如作为手铐、臂铐和脚铐使用。但是,从其说明书第2页至第3页的描述可知,由于两个皮带龙头即皮带扣是彼此独立的,因此当对被约束者的双手约束时难以体现出良好的约束效果,即在使用状态下不能形成酷似阿拉伯数字的“8”形的构造,此外还存在非警务人员对其解除约束之虞,甚至存在被约束者可自我松解的情形。
针对上述已有技术,有必要加以改进,为此,本申请人作了有益的设计,形成了下面将要介绍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有助于维护被约束者的尊严而藉以避免产生不应有的恐惧、有利于防止损及被约束者的手腕处的肌肤而藉以体现人性化执法效果、有益于起到良好的约束效果而藉以发挥理想的戒具作用和有便于简化结构而藉以体现方便操作的警用约束扣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在于提供一种有助于维护被约束者的尊严而藉以避免产生不应有的恐惧、有利于防止损及被约束者的手腕处的肌肤而藉以体现人性化执法效果、有益于起到良好的约束效果而藉以发挥理想的戒具作用和有便于简化结构而藉以体现方便操作的警用约束扣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任务是这样来完成的,一种警用约束扣结构,包括第一皮带、第二皮带、第一皮带扣和第二皮带扣,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皮带的第一皮带固定端与所述第二皮带扣连接并且探出第二皮带扣,而第一皮带的第一皮带自由端与第一皮带扣相配合,所述的第二皮带的第二皮带固定端与第一皮带扣连接并且探出第一皮带扣,而第二皮带的第二皮带自由端与第二皮带扣相配合,其中:构成于第一皮带的长度方向的一侧的第一皮带齿条与构成于第二皮带的长度方向的一侧的第二皮带齿条的方向彼此相反,而第一、第二皮带扣相互形成面对面的关系,并且结构相同。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的第一皮带的所述第一皮带固定端探出所述第二皮带扣的探出部分与所述第二皮带的所述第二皮带固定端探出所述第一皮带扣的探出部分彼此重叠并且由铆钉铆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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