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活性炭生产中的除尘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78810.X | 申请日: | 2013-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243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王洪炳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8B15/00 | 分类号: | B08B15/00;C01B3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韩国胜 |
地址: | 215634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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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活性炭 生产 中的 除尘 系统 | ||
1.一种活性炭生产中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接的引风机(1)、除尘器(2)、第一除尘管道(3)和具有空气吸入口的第一吸尘罩(4),所述第一吸尘罩(4)设置在活化炉(15)的炉尾和冷却器的进料口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系统还包括第二除尘管道(6)和具有空气吸入口的第二吸尘罩(5),所述第二吸尘罩(5)设置在冷却器(16)的出料口上并通过所述第二除尘管道(6)与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系统还包括第三除尘管道(8)和具有空气吸入口的第三吸尘罩(7),所述第三吸尘罩(7)设置在干燥炉(17)的烟气进口上并通过所述第三除尘管道(8)与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系统还包括第四除尘管道(10)和具有空气吸入口的第四吸尘罩(9),所述第四吸尘罩(9)设置在干燥炉(17)的烟气出口上并通过所述第四除尘管道(10)与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系统还包括第五除尘管道(12)和具有空气吸入口的第五吸尘罩(11),所述第五吸尘罩(11)设置在活化炉(15)的炉头上并通过所述第五除尘管道(12)与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上设置有电动风门(13)。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除尘管道(3)与所述除尘器(2)连接处设置有测温计(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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