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自清洁的监视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18605.1 | 申请日: | 2013-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671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马林;刘敏;李志红;罗志伟;王水林;李群;侯鹏;周碧圆;石桂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理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7/18;F16M11/06;F16M11/18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 代理人: | 麻艳 |
地址: | 361024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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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清洁 监视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监视器,尤指一种带自清洁的监视器。
背景技术
监视器是一种用来监控或录像备用的设备,为了保护监视器的摄像镜头,一般在摄像头的外面都设置有透明的防护罩。此外,为了确保监视器摄影的清晰度,人们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洁监视器的防护罩。然而,监视器通常安装于室内或户外的高处,人们若要清洁监视器,必须爬梯登高作业,操作上很不方便,也增加了清洁工作的危险性,同时也增加了清洁设备与人力的成本。
为了解决现有监视器人力清洁作业的不足,目前出现了各种自动清洁监视器保护罩的装置,例如CN201110040607.9号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日为2011年9月14日,即公开了一种球型摄像头自动清洁装置。然而,现有的监视器清洁装置大都具有结构原理过于复杂的缺陷,成本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带自清洁的监视器,该监视器上的自清洁装置不但可自动对监视器的防护罩进行清洁,且结构原理简单。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带自清洁的监视器,包括摄像头、罩于摄像头之外的防护罩、用于支撑安装监视器的支架以及清洁装置;该清洁装置包括一旋转臂,该旋转臂上端与所述摄像头的转轴直接或间接连动,其上相对防护罩的透明部分设有擦拭组件。
所述旋转臂的下端枢接在所述防护罩的下方位于监视器的旋转轴上。
所述的擦拭组件为毛刷或者海绵。
所述的旋转臂直接固定在所述转轴。
所述的旋转臂通过传动机构间接与所述摄像头的转轴连动。
所述的传动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转轴上的主轴齿轮、与该主轴齿轮啮合的从动齿轮,该从动齿轮安装在一从动轴上,从动轴上还安装有一传动齿轮,该传动齿轮又与一安装在所述旋转臂上的齿轮啮合。
采用上述方案后,由于本实用新型在监视器的防护罩外侧设置了一个旋转臂,并在该旋转臂上设置毛刷等擦拭组件可对防护罩进行擦拭;另外,有些监视器的摄像头是可以旋转的,可以在一定角度范围内进行监控,而本实用新型正是利用了这一特点,将旋转臂与监视器摄像头的转轴连动,从而可利用监视器摄像头本身的旋转作为旋转动力。这样,当摄像头旋转时即可同时带动旋转臂旋转,使毛刷对防护罩进行擦拭清洁,整个过程无需人为干预,可以达到完全自清洁的目的。而且本实用新型所述清洁装置结构原理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外观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去除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透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是一种带自清洁的监视器,如图1至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所述的监视器主要包括摄像头1、罩于摄像头1之外的防护罩2、用于支撑安装监视器的支架3以及清洁装置4。其中:
所述的清洁装置4包括一旋转臂41,该旋转臂41上端与所述摄像头1的转轴5直接或间接连动,为了使旋转臂平稳旋转,该旋转臂41的下端可以枢接在防护罩2下方位于监视器的旋转轴上。所述的旋转臂41上相对防护罩2的透明部分设有擦拭组件,该擦拭组件可以是毛刷42或者海绵等。
所述清洁装置4的旋转臂41可以直接固定在摄像头1的转轴5上,这样当摄像头4转动时,可以同时带动旋转臂41一起转动,从而带动毛刷42清理防护罩2上的灰尘。
所述的旋转臂41也可以通过传动机构6间接与摄像头1的转轴5连动,该传动机构6可以包括如下齿轮组:安装在所述转轴5上的主轴齿轮61、与该主轴齿轮61啮合的从动齿轮62,该从动齿轮62安装在一从动轴63上,从动轴63上还安装有一传动齿轮64,该传动齿轮64又与一安装在所述旋转臂41上的齿轮65啮合。所述的清洁装置4的工作过程为:该主轴齿轮61会随着摄像头的转动而转动,主轴齿轮61把动力传递给从动齿轮62,又通过从动轴63把动力传递到传动齿轮64上,传动齿轮64再把动力传递给齿轮65,从而带动旋转臂41旋转,令毛刷42清理防护罩2上的灰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故但凡依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所做的变化或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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