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RFID电子标签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27798.7 | 申请日: | 2013-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847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高博;司海涛;吴军;张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立芯射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19/077 | 分类号: | G06K19/077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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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rfid 电子标签 | ||
1.一种RFID电子标签,它包括基板(1)、设于基板(1)上的信号线路(2)、与信号线路电连接的芯片(3),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用于定位芯片(3)的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的边长长度相等,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分别位于芯片(3)左上方和右上方,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连线的中点与芯片(3)中心点的连接线垂直于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的连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RFID电子标签,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用于定位芯片(3)的正方形体(6),所述正方形体(6)位于芯片(3)的正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RFID电子标签,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的间距为2-3毫米,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与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连接线的中点与芯片(3)中心点的距离为2-3毫米,所述正方形体(6)与芯片(3)中心点的间距为2-3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RFID电子标签,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等边三角形体(4)和第二等边三角形体(5)均为与信号线路同材质的等边三角形金属片,所述正方形体(6)为与信号线路同材质的正方形金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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