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LED路灯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35490.7 | 申请日: | 2013-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028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张革私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山胜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8 | 分类号: | F21S8/08;F21V33/00;F21W131/103;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海心联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5 | 代理人: | 蔡国 |
地址: | 518034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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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led 路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路灯,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LED路灯。
背景技术
路灯是设置在室外的照明灯具,然而,目前,传统的路灯结构较为单一,装饰感不强并且没有警示提醒作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装饰感强并且具有警示提醒作用的LED路灯。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LED路灯,其包括灯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灯杆顶部一体成型有灯支架,该灯支架设有一对对称的灯臂,在每一灯臂上都安装有一个装饰灯筒,在每一装饰灯筒内设有LED照明光源;在所述灯杆中部安装有一个警示提醒显示牌。
在所述灯杆上由下至上均匀设有若干个阶梯凸块。
在采用上述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通过把LED照明光源设置在装饰灯筒内,同时通过设置一对对称的灯臂配合装饰灯筒,因此,其装饰感强,美观耐看;另外,通过在警示提醒显示牌上面预先根据需要写好警示字,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等等,起到警示提醒作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参见图1,一种LED路灯,其包括灯杆1;在所述灯杆1顶部一体成型有灯支架11,该灯支架11设有一对对称的灯臂111,在每一灯臂111上安装有一个装饰灯筒2,在每一装饰灯筒2内设有LED照明光源3;在所述灯杆1中部可安装有一个警示提醒显示牌4,通过在警示提醒显示牌4上面预先根据需要写好警示提醒字眼,起到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等等作用。在所述灯杆1上由下至上均匀设有若干个阶梯凸块5,通过阶梯凸块5的作用,便于维修者沿着灯杆1爬到灯支架11上,从而便于对装饰灯筒2内的LED照明光源3等进行维修或拆卸更换等。
上述实施方式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方式的限制,而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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