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59720.3 | 申请日: | 2013-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5393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8-05 |
发明(设计)人: | 李戈;余庆;林华;马晨光;吕文胜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222 | 分类号: | H04N21/222;H04N21/25;H04N21/254;H04N21/266;H04N21/472;H04N21/654;H04N21/63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10003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线电视 融合 点播 控制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有线电视、移动通信及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关于一种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
背景技术
目前有线电视视频业务主要包括直播频道(包括付费频道及免费频道)、针对部分直播频道的时移回看以及点播(包括实时VOD、PUSH VOD等)。目前大部分的有线电视网络仍然都是单向网络,有线电视被限制于以直播业务为主;如果要进行视频点播,则需要借助另外的回路或途径,例如中国有线在海南开展的自助语音服务(IVR)电话点播,需要借助于电话通道。
双向改造后的有线电视网可支持多种互动视频业务,不过除了网络双向改造外,还需部署双向机顶盒、互动电视系统和视频分发节点(CDN)。即使完成所有这些双向化工作,如果用户仍只能用电视遥控器操作,而没有跟互联网(PC)和移动互联网(手机)相结合,那么对于很多用户而言视频服务体验还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目前一些领先厂商开始推出三屏联动等解决方案,但目前还没有规模商业运营,而如果这种方案大规模推广,其成本较大,且投入产出效益有待验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以基于单向有线电视网络实现融合型互动视频业务,建立跨网络、跨终端付费影视业务运营新模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所述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包括:主处理器,可编程处理器,DRAM,Flash,点播指令接收端口,点播指令发送端口及扣费指令发送端口;
所述的主处理器连接所述的点播指令接收端口及DRAM,所述的可编程处理器连接所述的DRAM,所述的主处理器通过所述的点播指令接收端口接收点播指令,所述的DRAM用于存储所述的点播指令及所述的可编程处理器根据所述点播指令解析生成的视频播出时间标记t、点播信息及扣费指令;
所述的主处理器连接所述的点播指令发送端口、扣费指令发送端口及Flash,所述的主处理器通过所述的点播指令发送端口向点播管理系统发送所述的点播信息,通过所述的扣费指令发送端口向BOSS系统发送所述的扣费指令,所述的Flash用于存储所述的主处理器通过所述的点播指令发送端口接收的所述点播管理系统的反馈信息及通过所述的扣费指令发送端口接收的所述BOSS系统的反馈信息。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还包括:管理端口,连接所述的主处理器。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还包括:USB端口。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还包括:电源。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的主处理器为单片机。
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的可编程处理器为FPGA。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可以基于单向有线电视网络实现融合型互动视频业务,建立跨网络、跨终端付费影视业务运营新模式。弥补单向数字电视点播不能互动的局限性,使用户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业务门户网站,只需利用电视号即可给自己或他人的有线电视终端进行点播。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总体设计系统框架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的总体功能框架图;
图4为图3中的有线电视融合点播控制器、VOD系统及BOSS系统与门户网站系统之间的交互信息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视频点播实物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未经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159720.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音像味同步再现装置
- 下一篇:一种变电站综合验收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