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非直线送料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89414.4 | 申请日: | 2013-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734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谢京刚;李健;张岩;刘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82 | 分类号: | B65G47/8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39***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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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线 机构 | ||
1.一种非直线送料机构,包括气缸(9)、前固定支架(13)、后固定支架(10)、零件托(1)、基座(1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平行四边形机构(6)、滑槽板(3)、滑销(15)、抗弯杆(12)、固定滑座(14);所述平行四边形机构(6)包括左连接体(4)、右连接体(8)、两个水平连杆(5)、销轴(7);左连接体(4)、右连接体(8)、两个水平连杆(5)通过销轴(7)铰接构成平行四边形机构(6);
所述固定滑座(14)位于前固定支架(13)下方,气缸(9)通过前固定支架(13)、固定滑座(14)、后固定支架(10)安装在基座(11)上;气缸(9)活塞杆前端与所述右连接体(8)中部固接;所述抗弯杆(12)一端与右连接体(8)下部固接,自由端与固定滑座(14)滑动连接;
所述滑槽板(3)安装在基座(11)上,对称设置于所述平行四边形机构(6)两侧;所述平行四边形机构(6)中的左连接体(4)两侧各安装有滑销(15),所述滑销(15)伸入滑槽板(3)上的滑槽(16),可以沿着滑槽(16)滑动,对平行四边形机构(6)起导向作用;
所述左连接体(4)前端安装有容纳零件(2)的零件托(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线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16)中心线由直线段加曲线段构成,或者,呈折线形状;直线段与曲线段之间,或折线的各直线段之间,均光滑过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线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16)的宽度处处相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直线送料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抗弯杆(12)轴心线与气缸(9)轴心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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