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大角度回复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40093.6 | 申请日: | 2013-05-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0497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8 |
发明(设计)人: | 文湘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鼎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6 | 分类号: | G09F13/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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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角度 回复 反射 车身 反光 标识 | ||
1.一种大角度回复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包括依次设置的底板(10)、反射层(20)和滤光片(30),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层(20)上对称的设有第一回复反射区(40)和第二回复反射区(50),以及对称设置的第三回复反射区(60)和第四回复反射区(70),且该第三回复反射区(60)和第四回复反射区(70)分别位于第一回复反射区(40)和第二回复反射区(50)的外侧,所述第一回复反射区(40)和第二回复反射区(50)均是由0-30度观察角的角锥棱镜阵列排列而成,所述第三回复反射区(60)和第四回复反射区(70)均是由30-50度观察角的角锥棱镜阵列排列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大角度回复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回复反射区(60)和第四回复反射区(70)上对称的设有安装孔(8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大角度回复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其特征在于:所述组成第一回复反射区(40)和第二回复反射区(50)的角锥棱镜的观察角为30度,组成第三回复反射区(60)和第四回复反射区(70)的角锥棱镜的观察角为5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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