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视机底座及电视机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42128.X | 申请日: | 2013-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978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20 |
发明(设计)人: | 李喜钊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16M11/22 | 分类号: | F16M11/22;F16M11/04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李世萱 |
地址: | 300457 天津市滨海***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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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视机 底座 | ||
1.一种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均为工程塑料材质的板式支撑件和柱式支撑件,所述板式支撑件具有承重区和支撑区,所述承重区的上端面连接所述柱式支撑件;所述板式支撑件的本体设有若干根沿所述板式支撑件厚度方向延伸的承压柱,所述承压柱之间通过加强筋板相连接形成承压柱阵列,所述加强板筋的延伸方向与所述板式支撑件的长度方向具有预设夹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区内的承压柱阵列呈圆形阵列排布。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区内的承压柱阵列呈矩形阵列排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区内的承压柱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支撑区内的承压柱之间的距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压柱为空心柱。
6.根据权利要求5或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压柱与所述加强筋板等高。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式支撑件与所述板式支撑件的承重区的上端面一体注塑成型。
8.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电视机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板式支撑件上通过卡接方式设有一与所述板式支撑件相配合的装饰壳。
9.一种电视机,包括电视机本体,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电视机底座,所述电视机底座通过连接导座与所述电视机本体相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电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导座上设有相应的螺孔,所述电视机底座与所述电视机本体经穿过所述螺孔的螺钉分别与所述连接导座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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