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49354.0 | 申请日: | 2013-05-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265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09 |
发明(设计)人: | 姜丽珏 | 申请(专利权)人: | 姜丽珏 |
主分类号: | A47F3/11 | 分类号: | A47F3/11;A47F5/025;G09F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01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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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采用 回轮类 机构 展示 装置 | ||
1.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包括道具台(1)齿轮轴(2)回轮架(3)盆牙(4)齿轮(5)随动后轮(6)右转轮(7)回轮轴(8)左转轮(9)电池(10)电机(11)变速装置(12),所述的道具台(1)齿轮轴(2)随动后轮(6)电池(10)电机(11)变速装置(12)组成一体,所述的位于道具台(1)前方中下部的回轮架(3)盆牙(4)齿轮(5)右转轮(7)回轮轴(8)左转轮(9)组成回轮机构与变速装置(12)转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具台(1)上方摆放商品或商业广告或货物;所述的道具台(1)外表面可用作广告使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具台(1)上方的三维空间内摆放一种或一种以上静态或动态的商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具台(1)上方的三维空间内摆放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商业广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具台(1)上方的三维空间内摆放一种或一种以上静态或动态的货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回轮类机构的展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道具台(1)除下方底面以外的其余外表面可用作广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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