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违法动态抓拍管控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05702.1 | 申请日: | 2013-05-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510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吴宗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浩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王雪 |
地址: | 323000 浙江省丽水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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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违法 动态 抓拍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监控领域,具体涉及城市道路管控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城市道路管控系统,只是完成了对违法车辆的抓拍和处罚,却没有对机动车的合法性进行比对和管控.从而忽视了很多对治安案件或者其他系统的协同作战功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实时抓拍违法车辆的违法动态抓拍管控系统。
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所述系统包括视频矩阵通信模块,所述视频矩阵通信模块包括控制视频摄像头;所述系统中有违法动态抓拍模块和车牌自动识别模块和人为校对模块,车牌自动识别模块和人为校对模块与车辆信息比对模块相连,所述车辆信息比对模块内设有布控车辆信息库,所述车辆信息比对模块与自动报警模块相连。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更加符合现代交通管理和城市治安管理的需求,动态车辆违法抓拍应用范围很广,如车辆违停,车辆禁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等。通过车辆信息的比对,对快速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供信息,报警便捷有效。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违法动态抓拍管控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违法动态抓拍管控系统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应用于城市治安监控系统,具体包括智能交通城市道路管控系统。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参见附图。本实用新型包括视频矩阵通信模块1、违法动态抓拍模块2、车牌自动识别模块3、人为校对模块4、车辆信息比对模块5、布控车辆信息库6、自动报警模块7。
所述系统包括视频矩阵通信模块1,所述视频矩阵通信模块1包括控制视频摄像头;所述系统中有违法动态抓拍模块2和车牌自动识别模块3和人为校对模块4,车牌自动识别模块3和人为校对模块4与车辆信息比对模块5相连,所述车辆信息比对模块5内设有布控车辆信息库6,所述车辆信息比对模块5与自动报警模块7相连。
本实用新型使用的时候,当检测到有违法行为(如:限停,不按导向行驶等)的车辆,违法动态抓拍模块2进行抓拍,同时车牌自动识别模块3进行车牌自动识别,人为校对模块4的操作人员校对无误后,车辆信息对比模块5自动对车辆信息与布控车辆信息库6比对.如比对成功,自动报警模块报警,对属于交通管理方面转到交警指挥中心,对属于治安管理方面,转到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对比对不成功,则自动把数据上传到非现场违法的非现场数据库。
本实用新型能够实时检测是否是套牌车辆、 是否是盗抢车辆、是否是刑事案件布控车辆、是否是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还能实时抓拍违法车辆。
本实用新型更加符合现代交通管理和城市治安管理的需求,动态车辆违法抓拍应用范围很广,如车辆违停,车辆禁行等等。通过车辆信息的比对,对快速有效的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供信息,报警便捷有效。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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