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金属看台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31785.1 | 申请日: | 2013-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711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06 |
发明(设计)人: | 曾荣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强 |
主分类号: | E04H3/12 | 分类号: | E04H3/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72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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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金属 看台 | ||
1.一种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包括下部支撑框架、座椅支撑模块和座椅模块;
所述下部支撑框架为直角三角形状或直角梯形形状且斜边带台阶,所述下部支撑框架由数个矩形状的底部增高支架模块和数个直角三角形状且斜边设置为多级台阶的底部支撑模块拼装而成,底部支撑模块位于下部支撑框架的斜边侧;所述底部增高支架模块和底部支撑模块均由角钢、角铝、钢矩形管或铝矩形管焊接而成;
所述座椅支撑模块固定于所述底部支撑模块的台阶处,所述座椅模块由所述座椅支撑模块支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增高支架模块和底部支撑模块中还设置有角钢、角铝、钢矩形管或铝矩形管的横拉杆和/或斜拉杆作为横向支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增高支架模块和底部支撑模块的宽度为3~8个台阶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支撑框架的跨度为1.5m~4.5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角钢或角铝的规格范围为∠40×4~∠75×6。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支撑模块包括铝合金踏板、副支撑和背板,所述背板为钢制或铝制;所述铝合金踏板置于所述底部支撑模块的水平台阶面上,所述背板置于底部支撑模块的竖直台阶面处,所述副支撑为L形,L形副支撑的两边分别固定连接所述铝合金踏板和背板。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模块包括座椅和座椅支架,所述座椅支架固定连接所述座椅支撑模块。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支撑框架和座椅支撑模块以及座椅支撑模块和座椅模块均通过螺接固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金属看台,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护栏模块,所述护栏模块固定于金属看台的最高处外边缘以及金属看台的两侧边缘,所述护栏模块包括相互连接的钢管和勾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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