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42643.5 | 申请日: | 2013-06-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763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1-06 |
发明(设计)人: | 杨成钢;陈蕾;吴宏熊;张林裕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电网公司;丽水电业局 |
主分类号: | G06K19/06 | 分类号: | G06K19/06 |
代理公司: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胡根良 |
地址: | 10004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登高 脚扣 用电 标签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
背景技术
目前,射频识别系统在图书馆、门禁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物流管理、运输管理上均具有很强的适用性,电子标签作为射频识别系统的一个重要部件,而现有电子标签均通过固定胶水固定在产品上,如登高脚扣,使用时,由于操作环境复杂性,使登高脚扣在各个环节中易使电子标签脱落,造成登高脚扣无法识别,从而降低电子标签的使用寿命,丧失了唯一性,实际使用效果不好。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易脱落,造成登高脚扣无法识别,从而降低电子标签的使用寿命,丧失了唯一性,实际使用效果不好,致使对整个工器具管理系统失效,从而提供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包括可挤压变形的基体、固定设置在基体内的可弯曲变形的电子标签,所述基体的外侧壁上设有将基体固定在登高脚扣上的固定装置。
优选的,所述固定装置为至少一条螺旋设置在基体上的螺纹槽,固定效果好,便于加工,可靠性好。
优选的,所述螺纹槽的深度为3~5mm,固定效果好,加工方便。
优选的,所述螺纹槽的螺旋角为30~60°或120~150°,便于加工,固定效果好。
优选的,所述螺纹槽的底端设有圆弧部,使用效果好,便于固定。
优选的,所述基体的纵截面为圆锥形,圆锥便于基体固定,保证基体不脱落,使用效果好。
优选的,所述基体包括基座、固定在基座上的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与基座之间形成电子标签放置的放置腔,结构简单,便于电子标签固定,实用性好。
优选的,所述电子标签为圆形或三角形或椭圆形或矩形,结构简单,便于电子标签放置固定,可靠性好。
优选的,所述基座的厚度为10~15mm,保证电子标签读取,使用效果好。
优选的,所述固定座通过固定胶水粘接在基座上,也可以通过其他便于固定的连接方式,固定胶水连接可靠,使用方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将内置有电子标签的基体通过固定装置固定在登高脚扣上,便于安装,保证了电子标签不脱落,从而提高了电子标签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使用效果好,实用性能好。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包括可挤压变形的基体1、固定设置在基体1内的可弯曲变形的电子标签2,所述基体1的外侧壁上设有将基体1固定在登高脚扣上的固定装置3,所述固定装置3为至少一条螺旋设置在基体1上的螺纹槽,固定效果好,便于加工,可靠性好,所述螺纹槽的深度为4mm,所述螺纹槽的螺旋角为45°或135°,所述螺纹槽的底端设有圆弧部,使用效果好,便于固定,所述基体1的纵截面为圆锥形,圆锥便于基体1固定,保证基体1不脱落,使用效果好,所述基体1包括基座12、固定在基座12上的固定座11,所述固定座11与基座12之间形成电子标签2放置的放置腔,结构简单,便于电子标签2固定,实用性好,所述电子标签2为圆形或三角形或椭圆形或矩形,结构简单,便于电子标签2放置固定,可靠性好,所述基座12的厚度为12mm,保证电子标签2读取,使用效果好,所述固定座11通过固定胶水粘接在基座12上,也可以通过其他便于固定的连接方式,固定胶水连接可靠,使用方便。
将圆形或三角形或椭圆形或矩形的电子标签2固定在基座12与固定座11之间形成的放置腔内,并通过固定胶水将基座12与固定座11固定,安装时,只需将基体1放置在登高脚扣上,通过基体1上设有的螺纹槽将电子标签2固定在登高脚扣上,使用时,只需将扫描器对准基座12,就可以将电子标签进行读取。
实施例二:
如实施例一所述的登高脚扣用电子标签,本实施例具有以下不同之处:所述基体1为一体结构,所述电子标签2通过注塑或共挤预埋在基体1内。
将内置有电子标签的基体通过固定装置固定在登高脚扣上,便于安装,保证了电子标签不脱落,从而提高了电子标签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使用效果好,实用性能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家电网公司;丽水电业局,未经国家电网公司;丽水电业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4264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