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折叠手推童车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52626.X | 申请日: | 2013-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586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25 |
发明(设计)人: | 德里克·萨维尔;格雷格·塞尔尼;凯尔·A·纳伊多 | 申请(专利权)人: | 葛莱儿婴儿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7/08 | 分类号: | B62B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87 | 代理人: | 江葳 |
地址: | 美国佐***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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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折叠 童车 | ||
1.一种可折叠手推童车,其可在已折叠配置与使用中配置之间移动且具有一对框架侧,每一框架侧包括:
推杆,其具有下端和上端;
前腿,其具有上部部分;以及
导引区段,其连接所述前腿和所述推杆,所述推杆的所述下端耦合到所述导引区段的一端且所述前腿的所述上部部分耦合到所述导引区段的另一端,
其中在所述已折叠配置中,所述推杆移动到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缩回的位置且所述前腿移动到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另一端缩回的位置,且
其中在所述使用中配置中,所述推杆移动到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延伸的位置且所述前腿移动到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另一端延伸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以枢转方式连接到所述前腿的下部部分的底部轨,其中所述前腿、所述推杆和所述导引区段在所述已折叠配置中与所述底部轨大体上平行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
后腿,其可相对于所述前腿枢转且以枢转方式连接到所述导引区段;以及
底部轨,其以枢转方式连接到所述前腿的下部部分,
其中所述前腿、所述推杆和所述导引区段在所述已折叠配置中与所述底部轨大体上平行放置,且其中所述后腿在所述已折叠配置中位于所述底部轨、所述前腿、所述推杆和所述导引区段的轮廓高度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推杆和所述前腿可各自分别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以伸缩方式滑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推杆和所述前腿可各自分别在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内且相对于所述一端和所述另一端以伸缩方式滑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
推拉折叠辅助机构,其耦合到所述推杆、所述导引区段和所述前腿,且经配置以使得朝向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推动所述推杆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缩回所述推杆且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另一端自动地缩回所述前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将所述推杆拉动远离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一端会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延伸所述推杆且相对于所述导引区段的所述另一端自动地延伸所述前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推拉折叠辅助机构包含携载于所述框架侧上的一个或一个以上辊以及耦合到所述推杆、所述前腿和所述导引区段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带条。
9.一种手推童车,其包括:
第一框架零件;
第二框架零件,其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框架零件在至少两个位置之间移动;以及
推拉带条机构,其直接或间接连接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零件,
其中移动所述第一框架零件致使所述推拉带条机构移动所述第二框架零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推拉带条机构具有至少一个带条和携载于所述手推童车的部分上的辊,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带条围绕所述辊环行且具有连接到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零件中的每一者的末端。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框架零件或所述第二框架零件在两个位置之间移动的第三框架零件,其中所述推拉带条机构直接或间接连接到所述第三框架零件。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零件在两个位置之间移动的第三框架零件,其中所述推拉带条机构直接或间接连接到所述第三框架零件。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推拉带条机构具有围绕由所述手推童车携载的一个或一个以上辊环行的一个或一个以上金属带条。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推童车,其进一步包括框架组合件,所述框架组合件可在已折叠配置与使用中配置之间移动且具有一对框架侧,每一框架侧包含所述第一和第二框架零件中的一者。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手推童车,其中所述第一框架零件是把手组合件的推杆且所述第二框架零件是前腿,且其中所述推杆和所述前腿可在所述使用中配置中的延伸长度与所述已折叠配置中的缩回长度之间彼此平行地滑动,所述缩回长度短于所述延伸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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