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单轴皮带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85832.0 | 申请日: | 2013-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488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16 |
发明(设计)人: | 王文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爱尔特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55/48 | 分类号: | F16H55/48 |
代理公司: |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2206 | 代理人: | 杜静静 |
地址: | 225800 江苏省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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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皮带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皮带轮,具体来说涉及汽车发动机用单轴皮带轮,属于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皮带轮传动优点很多,例如皮带轮传动能缓和载荷冲击,皮带轮传动运行平稳、低噪音、低振动;皮带轮传动的结构简单,调整方便,皮带轮传动对于皮带轮的制造和安装精度不像啮合传动严格,皮带轮传动具有过载保护的功能,皮带轮传动的两轴中心距调节范围较大等,这些优点使得皮带轮的应用范围原来越广。其中皮带轮也是汽车发动机中最常用的零部件,但是现有技术中的皮带轮大都存在以下问题,1)、现有技术中的皮带轮为非标准轴承,通过注塑模具用注塑机注塑的方式实现;2)、非标轴承制作工艺较复杂,应需求量小的原因,国内大的轴承厂家基本上不生产,小的轴承加工厂基于设备、技术力量等原因,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因此,直接影响汽车发动机的性能;3)非标轴承因以上原因,采购价格较昂贵,采购数量及时间得不到保证;因此,迫切的需要一种新的结构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成本较低的单轴皮带轮,该皮带轮采用标准轴承进行生产,采购方便,质量得到保证,并且成本较
低。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单轴皮带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单轴皮带轮包括皮带轮外壳,设置在外壳内部的标准轴承,所述标准轴承内部设置有支撑轴,所述标准轴承与支撑轴之间压装固定。该整体结构简单,生产加工方便,皮带轮为标准轴承通过注塑模具用注塑机注塑的方式实现,使用标准轴承生产,工艺过程简单方便,便于控制;汽车张紧轮专用标准轴承生产厂家多,因采购量较大,制造设备通用性好,质量及数量均能得到保证。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支撑轴的两端均设置有翻边,所述翻边直径与标准轴承的内圈直径相同。支撑轴与轴承压装后,对支撑轴套进行翻边张铆,使支撑轴的翻边直径等同与标准轴承的内圈直径,该结构首先可以提高支撑轴与支撑的结合力,其次提高产品的整体外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翻边的宽度为2.5—6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标准轴承的数量设置为一个。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如下,1)整体结构简单,生产加工方便,2)皮带轮为标准轴承通过注塑模具用注塑机注塑的方式实现,使用标准轴承生产,工艺过程简单方便,便于控制;3)汽车张紧轮专用标准轴承生产厂家多,因采购量较大,制造设备通用性好,质量及数量均能得到保证;4)支撑轴为普通机加工件,数量及质量能够得到保证,且加工成本较低;5)支撑轴与轴承压装后,对支撑轴套进行翻边张铆,使支撑轴的翻边直径等同与标准轴承的内圈直径,该结构首先可以提高支撑轴与支撑的结合力,其次提高产品的整体外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皮带轮外壳,2、标准轴承,3、支撑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和介绍。
实施例1:
参见图1,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单轴皮带轮,所述单轴皮带轮包括皮带轮外壳1,设置在外壳1内部的标准轴承2,所述标准轴承2内部设置有支撑轴3,所述标准轴承2与支撑轴3之间压装固定。该整体结构简单,生产加工方便,皮带轮为标准轴承通过注塑模具用注塑机注塑的方式实现,使用标准轴承生产,工艺过程简单方便,便于控制;汽车张紧轮专用标准轴承生产厂家多,因采购量较大,制造设备通用性好,质量及数量均能得到保证。
实施例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支撑轴3的两端均设置有翻边,所述翻边直径与标准轴承2的内圈直径相同。支撑轴与轴承压装后,对支撑轴套进行翻边张铆,使支撑轴的翻边直径等同与标准轴承的内圈直径,该结构首先可以提高支撑轴与支撑的结合力,其次提高产品的整体外观。其余结构和优点与实施例1完全相同。
实施例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翻边的宽度为2.5—6mm。其余结构和优点与实施例1完全相同。
实施例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所述标准轴承的数量设置为一个。其余结构和优点与实施例1完全相同。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将实施例2、3、4所述技术特征中的至少一个与实施例1组合,形成新的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没有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上述基础上所作出的等同替换或者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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